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药品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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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药品零售企业申办材料及审批程序:一、变更企业名称: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份;2、《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或者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4、委托书一份;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药监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合格,当场办理,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二、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要求同新开办):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份;2、新的企业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新的质量管理负责人任命文件一份、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4、委托书一份;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6、《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药监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合格,当场办理,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三、变更经营范围:(包括变更为非处方药专营店)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份;2、与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人员技术要求、设施设备情况的材料一份;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4、委托书一份;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6、《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变更为非处方药店:条件: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同一平面不小于40

3、平方米,配有专职药学专业药师一名。提交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份;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委托书一份;4、药师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6、《房屋产权证》(含《武汉市公有房屋住宅租约》)复印件一份或者有关房屋证明一份;7、《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药监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合格,发《受理通知书》、现场验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5日)。四、变更经营地址:经营地址仅限于本辖区、本区域内变更,应符合新开办药店的条件,并符合合理布局规定。筹建提交材料1、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申请书一份;2、委托书一份(执业

4、药师本人办理(单体店)可无需委托书);3、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4、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一份(标明拟办药店与最近的3个药店位置、名称);5、《房屋产权证》(含《武汉市公有房屋住宅租约》)复印件一份或者有关房屋证明一份;(筹建无需租赁合同);6、根据药店区域、性质提交与开办条件相对应的人员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药师、中药师证复印件各一份(校对原件);7、《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8、《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9、质量管理负责人上岗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10、药店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

5、)。审批程序:药监工作人员受理筹建申请材料,材料合格,发《筹建受理通知书》,进行现场测量,符合条件的,10日内发《准予筹建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10日内发《不予筹建通知书》。材料不合格,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核发提交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2、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3、《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或者公司本部《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4、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一份;(标明拟办药店与最近的3个药店位置、名称、距离);5、《房屋产权证》(含《武汉市公有房屋住宅租约》)复印件一份或者有关房屋证明一份;6、(租赁房屋的应提供)房

6、屋租赁合同一份(分支机构由母公司与房屋产权人签署);*7、企业负责人任命文件一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8、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一份;*9、根据药店区域、性质提交与开办条件相对应的人员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药师、中药师证复印件各一份(校对原件);10、《准予筹建通知书》一份;11、材料真实性声明一份。*号项材料根据药店实际可省略,上述材料中3、4、5、9项应与筹建提交材料保持一致。增、减、变更仓库按地址变更办理,不需筹建。提交资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份;2、委托书一份;3、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4、与仓库相适应的管理

7、制度、人员技术要求、设施设备情况的材料一份;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6、《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药监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合格,发《受理通知书》、现场验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5日)。五、更换门牌号码(经营地址原地不变)申请提交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2、有关部门出具的更换门牌号码证明一份;3、委托书一份;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校对原件)。药监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合格,当场办理,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六、补证程序:企业在报纸刊登遗失声明。10日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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