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传世金生2018版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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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友邦保险[2017]年金保险036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友邦传世金生2018版年金保险(分红型)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现金价值表、所附的投保单(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友邦传世金生2018版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第二条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释义一)2、若以分期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1)计算;

2、若以趸缴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2)计算:(1)本项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按年付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2)本项金额=趸缴保险费本项身故保险金按照身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本合同年保险费”和“趸缴保险费”计算。二、年金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将在本合同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及此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年金,直至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四岁(释义二)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六十四岁生日)及以前,每年的年金给付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

3、金额的18%(百分之十八);此后,每年的年金给付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6%(百分之三十六)。在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三、满期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本公司将给付满期金,若以分期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1)计算;若以趸缴方式支付保险费,则本项金额按下列公式(2)计算:(1)本项金额=本合同按年付方式换算的应付已付各期年保险费之和(2)本项金额=趸缴保险费本项满期金按照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保险费”和“趸缴保险费”计算。第三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

4、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第四条现金红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后首个法定会计年度起,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释义三)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本公司决定该会计年度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本公司每年将向投保人邮寄红利通知书。现金红利的处理方式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所选的为准,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提出变更现金红利处理方式的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

5、在本合同上批注后生效。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条款编号:L1231-011/6(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

6、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六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第七条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七日至六十四岁。本合同有效至被保险人年满一百零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至被保险人一百零五岁

7、生日)满期,并以保险单所载的满期日为准。第八条合同效力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1)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2)被保险人身故;(3)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4)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效力。第九条年龄错误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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