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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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化趋势陈治东沈伟内容提要商事仲裁在全球化的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纽约公约》为线索,以一些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为依据,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制度中呈现出的国际化趋势作了分析和阐述。文章最后得出结论,借鉴国际条约和惯例,完善包括仲裁在内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立法课题。关键词承认与执行趋势可仲裁性公共政策抗辩事由世界经济的蓬勃发展及各国经济依存性的增长,使仲裁被广泛地运用于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承认及执行是仲裁裁决发生司法强制力的重要环节。1958年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

2、国仲裁裁决确立了可操作的标准。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纽约公约》,裁决执行领域的国内法差异逐渐缩小;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不断地丰富着这些标准的内涵和外延。本文以此为题,对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若干国际化趋势略作述评。趋势之一:可仲裁事项的扩大化“可仲裁性”标准直接源自《纽约公约》第5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即如果被请求承认及执行裁决的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按照法律认定争议事项系不能以仲裁方式解决的,就可拒绝承认和执行该项裁决。11争议可仲裁性的客观标准虽然“可仲裁性”事项由各国法院主动进行管辖和审查,带有一定的任意性,但各国立法对该标准有客观的规定。纵观各国立法,决定争议是否具有

3、可仲裁性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其一,争议的可争讼性。可争讼性确定了发生于当事人之间纠纷事项的性质,若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那么也就可以纳入具有“准司法”属性的仲裁的调整范围。根据这一标准,认定公民民事能力案件和认定无主财产案件等非争讼案件以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属确认案件就被排除在可仲裁事项范围之外。因为这些案件不是当113(15)2中国法学1998年第2期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而是一方申请人要求确认某种法律事实和权利的存在。比如,对可仲裁事项作广义理解的瑞典对法律上剥夺权利的判决、时效等争议的可仲裁性持否定态度。①其二,争议的可赔偿性。可赔偿表明了争议的财产

4、属性和私法属性。在诉讼范围内,尽管有些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和确认,但是由于解决的结果只涉及到法律状态和法律事实的存在而不能导致财产关系的发生,因此,有关身份、家庭关系(收养、监护、婚姻)和选民名单等争议就被排除在仲裁范围之外。其三,争议的可和解性。仲裁是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对彼此之间的争议自行选择的处理方式,这说明当事人对争议所涉的权利及其处理方式可以自主决定。因此,“可和解性”可称为“权利自主性”标准。这一标准在较多的国家法律规定中得到了体现。如西班牙法律规定,法律允许将所有当事人具有处分权的私法案件提交给仲裁人处理。奥地利《民事诉讼法》第557条规定:“在当事人有权

5、就争议的标的达成和解的范围内,规定某一法律争议应由⋯⋯仲裁员解决的协议是有效的。”由于商事活动中当事人处分权利的主要方式是合同,因此,具体评判“可仲裁性”事项可依契约的存立为要件。凡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方式处分的争议,通常不可交付仲裁。因而,根据各国法律的一般原则,不能通过合同方式解决的争议主要是专属于法院管辖或强制性规范调整的争议,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各国关于可仲裁事项的规定基本上采纳了上述三项标准。但是,某些国家的规定亦有例外。比如,南非法律允许当事人在得到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将关于私人身份事项、婚姻争执事项和涉及未成年人和无权利能力的人的事项提交仲裁。挪威法律规定,不

6、动产所有权的争议不可仲裁。意大利法律排除了代理合同争议的可仲裁性。又由于不同国家在法律概念和认知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各国关于可仲裁性的表述范围、对象就有不同。拉美一些国家将公共实体所签订的有关技术转让、投资和矿藏开发合同排除在商事关系之外。特别是在涉及到反托拉斯问题、法人清算和破产、商业侵权以及惩罚性赔偿等方面的国际商事争议,各国司法实践还有论争。21特殊争议的可仲裁性问题许多国家都认为经济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反托拉斯问题争议属于法院排他性的专属管辖权范围,否认其可仲裁性。这是因为,首先,这类争议具有重要意义。竞争是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运行的根本特质,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对一些

7、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这是一个如同“战争与和平”一样重要的关系到“民主资本主义”的重要问题。②为了保持经济活动的有序竞争,不少国家颁布专门的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将反垄断案件的管辖权赋予法院。其次,传统观念对民间性的仲裁机构持消极态度。法院惯有的立场是:反垄断问题的复杂性需要精炼的法律和经济分析,而简便、迅捷的仲裁方式和仅具备一般衡平观念的仲裁员不能胜任。再者,反垄断问题的重要性不能允许由民间社团选出的仲裁员、特别是对内国法律知之甚少的外国仲裁员来解决。基于这一认识,美国、德国等西方国家曾一度不承认和执行包含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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