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ID:34112799

大小:64.8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03

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资源描述:

《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http://www.docin.com/smsp1982壹拾佰仟萬为您倾情整理,欢迎使用!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默认分类2008-04-0716:54:51阅读11461评论7字号:大中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2、专项住房消费贷款。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由运城市政府确定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第四条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授权所在地的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其下设的管理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第五条 贷款用途:一、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住房;二、用于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三、用于职工自

3、建住房,翻建、大修和装修私房;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第八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

4、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四、具有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九条 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在管理中心贷款一次,借款人只能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次;向担保公司提供两次反担保,本人不得贷款,不得再次提供反担保。 更多优秀文档尽在http://www.docin.com/smsp1982http:

5、//www.docin.com/smsp1982壹拾佰仟萬为您倾情整理,欢迎使用!第三章 贷款期限、额度与利率 第十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

6、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成本价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根据前两项确定的贷款额度,由市管理中心,盐湖区管理部、山西铝厂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其他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期

7、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78%;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23%。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统一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人。第十六条 担保公司须与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担保合同或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第十七条 担保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第十八条

8、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担保公司承担借款人违约代偿连带责任。一、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的;三、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 借款人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