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

ID:44525543

大小:7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0-23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_第1页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_第2页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_第3页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_第4页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为了保证您的合法利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1.请充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明确其意思表示后再确定是否签署;2.请您保证提交给合同对方的有关证件及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3.请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知悉签订本合同后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4.您确知签订合同中有任何欺诈、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您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同意依约履行;6.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您本人填写的内容。锡住借字号单

2、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贷款委托人受托银行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为购买(修建)小区栋单元号m2自住住房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现向贷款委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委托人根据《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律规定,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贷款委托人、受托银行、借款人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执行。借款金额、期限第一条根据借款人申请,经贷款委托人审核同意,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

3、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二条借款期限为年(个月)。借款起始日(即起息日)以贷款发放时借款借据所载日期为准,借款到期日根据约定借款期限相应确定。贷款利率—1—第三条贷款利率按起息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收。月本息还款额依贷款发放时借款借据所载月还款本息确定。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统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当年月本息还款额不变,从次年1月1日起重新确定月本息

4、还款额,且贷款委托人可直接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贷款发放第五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走向以《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借款借据》资金走向为准。贷款偿还第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从获得借款的次月起按月还款,应于每月贷款发放时借款借据所载日之前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视为一期还款。第七条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本息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罚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加收50%执行。第八条借款人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挪作他用的,按

5、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罚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加收100%执行。第九条借款人采用银行卡划扣方式偿还借款本息。第十条借款人一次性清还剩余借款本金,在没有逾期的情况下只收当月应付利息及剩余本金;如有逾期未还的借款本息,要将逾期的借款本息及罚息交清后方可办理清贷。贷款担保第十一条借款人采用抵押()、保证()、质押()方式对—2—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担保。违约责任及其他第十二条借款人出现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行为时,贷款委托人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及从合同,并要求借款人立即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

6、本息(含罚息):(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超过6期的;(二)借款人超过6个月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住房公积金借款;(四)借款人提供虚假、无效或不完整的材料及信息;(五)借款人拒绝或阻碍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六)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不继续或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七)借款人或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及其他法律纠纷,可能或已经对其还贷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八)本合同债务设定抵押担保

7、后,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随意改变抵押房产结构造成损失,又未提供其它房产继续进行担保或变更担保方式的;(九)本合同债务设定抵押担保后,抵押人隐瞒抵押房产存在共有、争议或已设定抵押权的情况;(十)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对其还贷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第十三条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所列任何一项情形,致使贷款委托人宣告本合同提前终止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同时终止,贷款委托人有权要求保证担保人履行保证担保义务或收回抵押担保房产或处置质押担保质物。第十四条借款合同约定有共同借款人的,共同借款人

8、承担相应无限连带责任。第十五条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的,借款人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借款人及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须将售房单位返还的购房款及利息、支付的赔偿损失款立即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若相关债务人超过30天没有清偿的,贷款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债务人、—3—担保人立即一次性清偿所有借款本息。第十六条借款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可能危及该住房公积金借款安全的,贷款委托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