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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3
《刑法实质解释论立场与实践——在哲学诠释学下论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
2、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刑法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及实践——在哲学诠释学下的论说ThestandpointandpracticeofthesubstantialinterpretationtheoryoftheCriminalLaw——intheviewofPhilosophicHermeneutics作者姓名:田野指导教师:李邦友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
3、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内容摘要当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着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争论源于二者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对形式法治观和实质法治观的不同认识,争论的问题则主要表现为如何把握刑法条文用语解释的限度。本文通过对二者争论的辨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刑法解释中应该确立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实质解释论的合理性首先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采取并重的态度,即既要实现保障人权又要防止司法擅断。其次在刑法解释方法论的层面上,实质解释论立场的背后是哲学诠释学的哲学基础,这是更值得关注的一方面。哲学诠释学揭示
4、了刑法解释的条件和要素,如同伽达默尔所言,“诠释学的任务根本不是要发展一种理解的程序,而是要澄清理解得以发生的条件”。在哲学诠释学的指导下,立足实践层面,秉持实质解释论意味着对刑法解释主体性、解释者价值立场给予正面认同,对刑法适用的思维模式进行革新。刑法实质解释论的贯彻将会促进法官刑法思维精确化的构建。本文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我国刑法理论界中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再对二者的论争进行梳理。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都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并且两者在刑法解释目标、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以及刑法解释具体方法的认识等方面具有一致性。文章
5、指出,两者论争的分歧主要在于如何把握刑法解释的限度,也即如何权衡刑事法治观中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优先性的冲突。通过对论争的辨析以及对实质解释论的阐述,本文进一步指出实质解释论者的立场是在形式合理性基础上寻求实质合理性,这种立场是面对法律文本的开放性以及案件事实的复杂性所做出的选择。第二部分对哲学诠释学的历史发展和代表人物的观点进行了介绍,分析总结传统法律解释方法在哲学诠释学影响下的革新,指出哲学诠释学对于刑法解释的意义在于其开示了法律解释活动中的诸多关键要素,主要包括法律解释的主体性、解释者的价值立场以及解释主体的前理解在解释活动中的重
6、大作用。文章分析指出实质解释论具有哲学诠释学的内在逻辑,秉持实质解释论的立场也是符合解释活动的内在规律,法官需要正视这些因素,把握刑法解释的内在规律,这样才能更好的去探究获得合法且合理的解释结论。1第三部分首先论述了传统司法三段论在法律适用中的困境。这种困境来源于客观与主观、事实与价值二元划分之下的传统哲学认识论。司法三段论无法说明当出现疑难案件即规范模糊、事实复杂的时候,怎样实现事实被规范所涵摄。在哲学诠释学指导下,法律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当为与存在的对应”,因此法律适用过程中规范和事实的结合不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是在作出最后推论
7、之前,将二者进行等置比较。构建大小前提则是一种“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与规范之间”的过程。通过哲学诠释学的改造,刑法适用的思维模式包括分析事实、寻找规范、将规范与事实进行诠释学循环构建大小前提、进行涵摄通过演绎推理获得结论等几个部分。法律适用的这个过程被称为等置模式。等置模式的应用是建立在类型思维基础之上的,规范与事实在类型之下进行考察比较,等置的过程被考夫曼称之为“类推”,规范与事实的结合点则是“事物本质”(NaturderSache)。关键词:形式解释论;实质解释论;哲学诠释学;前理解;司法三段论;等置模式2AbstractAtpre
8、sent,therearedebatesbetweenformalisticinterpretationtheoryandsubstantialinterpretationtheoryofcriminallawapp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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