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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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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省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太建2015年5月22日各位领导、同志们:经省编办牵头组织,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现场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南通市特别是如皋市、崇川区市场监管机构组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加快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新的市场监管格局。刚才,我们参观了如皋市市场监管局如城分局、如皋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观看了《重组,实现新跨越》专题片,听了南通
2、市、如皋市领导的致辞和南通市编办、如皋市市监局的交流发言,以及省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分管领导的讲话,很受鼓舞和启发。等一会,省编办俞军主任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在这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政府法制部门负有合法性审查、执法资格管理和复议应诉协调指导等多方面重要职责。下面,我从政府法制工作的角度,就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问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7一、切实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
3、提出,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省委、省政府对行政执法主体建设高度重视,早自1995年开始,我省就普遍推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变化,过去是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三个主体对外,相应地使用三种执法证件、三种执法着装、三种执法标识、三种执法流程、三种执法文书,现在是市监一个部门、一个主体对外,因而应当使用一种执法证件、一种执法着装、一种执法标识、一种执法流程、一种执法文书。这就需要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强化内部人员机构、工作机
4、制、职能岗位等方面的整合、磨合和融合。政府法制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参与研究,尽快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一是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新组建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被聘用协助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要积极组织研究并处理好不同功能区(如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等)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7二是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县级
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集中行使原由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权,要切实做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职权全覆盖。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行市场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做好县级和乡镇街道各级市场监管执法权限的划分和统一工作。三是落实监管重心下移。南通、如皋在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对下移执法重心作了一些具体的硬性规定,值得各地借鉴。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权责一致、简政放权的要求,科学
6、合理划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其所属市场监督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事权关系,优化配置执法资源,落实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执法人员下沉,充实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确保市场监督执法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四是严肃行政执法风纪。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新组建的单位,从组建一开始就应当严肃行政执法风纪。为此,市场监管执法证件、执法标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等,都应当尽快实现统一。至于着装问题,由于国务院有专门规定,在一段时期内可能难以统一,当然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早日解决。虽然目前着装不统一,但必须7严格要
7、求行政执法人员衣着整齐、标识齐全、仪表整洁。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尊重公民合法权益,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或做出有损行政执法形象的行为。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直以来,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都是行政执法任务较重、执法基础较好的部门,在我们组织的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往往名列前茅。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应当比以前更严格、更规范、更公正、更文明。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建立行
8、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一是要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要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按照职权法定、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逐项明确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依据和实施对象等,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信息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执法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依申请量大且内容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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