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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3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考题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三国法2012年冲关10题国际公法(2题)1.试题:甲国爆发内战,反对派建立了“全国过渡委员会”,反对派向政府军控制的首都屡次发动进攻,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国决定关闭驻甲国的使馆,撤走外交人员,这将导致甲乙两国断交B.丙国已宣布承认反对派为唯一合法政府,并商量互换大使,这将带来对新国家的承认C.丁国不应对国内某民间团体为甲国反对派提供武器弹药攻打甲国政府军的行为承担责任D.戊国公开承认甲国反对派,甲国对此实行报复,征用了戊国驻甲国大使馆2.试题: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特别
2、使团公约》、《联合国专业机构特权与豁免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国驻乙国的领事馆官员汤姆在下班的路上,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他无权拒绝作证,否则接受国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及其职员享有履行其职能和达成其目的所必要的豁免,但不享有超越其职能需要的任何豁免C.特别使团有关人员的豁免包括其以私人身份而作为继承人之继承事项的诉讼D.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及其与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也享有和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答案及解析】1.【答案】C【解析】考查承认、外交关系。关闭使馆并非断
3、交;B项为对新政府的承认;国家对个人行为一般不承担责任;使馆不得征用。2.【答案】B【解析】领事职务意外行为要作证,但不作证不得强迫;特别使团的豁免类似于外交豁免;使馆行政技术人员不享有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国际私法(2题)1.试题:乔治今年19岁,同时具有甲国和乙国国籍,他在甲国有永久住所,其父在乙国有一家公司A,所以经常居住在乙国。A公司在中国上海设立了一个独资企业B,乔治的父亲经常往返于乙国和中国。乔治跟随父亲在乙国居住。2011年5月,乔治的父亲在离开乙国去中国前和克丽丝签了代理协议,委托她
4、照顾乔治,并在7月将其带到中国。乔治在中国旅游期间用父亲的钱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收藏品,其父非常气愤,主张此行为无效,并和克丽丝发生了争执。如果依照甲国和乙国法,乔治不具有行为能力,而依中国法乔治为有行为能力。根据中国《法律适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关于乔治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乙国法B.关于乔治的国籍,适用甲国法C.关于乔治父亲与克丽丝的代理关系,适用行为地法D.关于乔治父亲与克丽丝的代理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但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2.试题:中国人苏某在法国留学时与韩国人朴某结
5、婚,两人在法国有住所,最近几年又搬到德国居住。2012年1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在回中国探亲期间办理了协议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苏某与朴某的结婚条件,适用德国法B.苏某和朴某的财产关系,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法国法C.苏某、朴某与其三个子女的人身关系,适用德国法;二人与其子女的财产关系,适用法国法D.苏某和朴某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国法【答案及解析】1.【答案】D【解析】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自然
6、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2.【答案】A【解析】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本题应适用德国法;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7、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故应适用德国法。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苏某、朴某与其三个子女的人身、财产关系应适用德国法;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故还是适用德国法。国际经济法(2题)1.试题:中国
8、A公司在勘探阶段需要引进一些机器、设备和零部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在中国购买,构成了当地含量要求,违反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B.如果A公司的投资大部分来自于银团贷款,由A公司直接和牵头银行签订协议,再由其与各参与银行分别签合同,让渡骑在贷款协议中的份额的做法,叫做间接式银团贷款C.如果中国向A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中国的营业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后,甲国又将A公司分支机构的全部所得纳入A公司全球收入的一部分按照甲国的税率进行征税时,就构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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