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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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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回顾与展望贵州省政府法制办随着我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深入,严格依程序行政已成为社会对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积极探索、研究和制定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对实现行政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对行政程序的理论认识程序是指人们为完成某项任务或达到某个目标而预设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其在实际操作中表现为人的行为过程或者某种事物按照人的事先设计而运行的过程。目前,法学界一般认为:行政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行政程序指有关行政的程序,既包括行政行为的程序,也包括解决行政案件
2、的程序,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行使其实体行政法权力(利),履行其实体行政法义务,依法必须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顺序和时限的总和。现代行政程序最初由英、美、德等发达国家在“自然正义”、“法律的正当程序”、“法治国及民主主义”...等判例法和宪法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成文法和判例法确立和发展起来的。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是西班牙1889年编纂的《行政程序法典》,继后奥地利、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也颁布了本国的行政程序法。英美法系国家也先后进行了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并且更加强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行政程序方面的权利保护。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法律界和法学界对行政程
3、序法制化问题越来越加以关注和重视,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领域都有相应的程序立法,许多学者不断加以理论探讨和研究,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工作正在进行,2008年湖南省率先颁布实施了《行政程序规定》,这是我国目前比较成熟和完善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二、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发展的回顾(一)行政程序法的发展1、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1980年以前,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仅体现在《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1950年11月26日政务院发布)、《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1951年6月7日发布
4、)中。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学者开始重视和研究行政程序法,国家也将行政程序立法正式纳入了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以后制定和修订的各种法律法规都将行政程序作为重要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出现了单行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1988年7月9日公安部发布)、《化妆品审批工作程序》(1989年8月8日卫生部发布)等。但这些行政程序还处于行政手续状态,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缺乏对行政程序参与,没有对行政权力运行形成制约。...
5、第二阶段:1989—1996年《行政处罚法》的颁布。这一时期的行政程序立法从形式上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前一阶段主要与相应的实体事项规定在同一法律文件中的状况,出现了一些单行的行政程序法律规范,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颁布)。各单行程序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开始出现回避、说明理由、行政决定必须记载的内容等体现程序公正的程序制度,为行政机关规定了一定的程序义务。但行政程序依然处于行政手续地位。第三阶段: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至今。《行政处罚法》出台后,我国行政程序立法进入了空前繁荣的时期,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度增加,而且在内容上较之过
6、去实现了实质性跨越,听证、说明理由、政府信息公开等公正程序制度都已规定在其中。《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和实施,使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进入了一个更加繁荣的时期。行政行为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监督等原则正式纳入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范围。为确保行政许可过程的公开、公正、高效和促进公众参与行政管理,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基础。2、贵州省行政程序建设情况改革开放30年来,贵州省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从理论研究到制度建设都取得了丰硕成果。...理论研究上,近年来,我省法律界和法学界许多学者就我省行政法学和行政程序法学从理论到实践都进行了广泛研究,
7、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我省共完成行政程序研究论文100余篇,其中:行政立法方面12篇,行政复议方面36篇,行政赔偿方面6篇,行政执法监督方面10篇,行政听证方面16篇,其他方面20余篇。每年省法学会及省行政法学研究会都要将行政程序理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研究,有力地推进了我省行政程序法学理论的发展。制度建设上,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各级立法机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借鉴其他先进经验,先后制定了地方程序性法规10个,如:《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地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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