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

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

ID:33910833

大小:38.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01

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_第1页
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_第2页
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_第3页
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_第4页
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人事保证制度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关于人事保证制度的探讨汪渊智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人事保证制度/适用范围/资格/责任  内容提要:我国目前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人事保证制度的建立就是要不断完善就业机制,使人事保证制度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在实践中,人事保证制度的适用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它在适用范围、人事保证人的资格、责任范围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人事保证广泛存在于许多行业,许多公营以及私营企业时常遇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财物损害或盗用公款等致使雇用方受损害的情形,但由于员工自身条件的限制,雇用方即使向员工索赔也无法得到

2、补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用人单位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受雇人提供人事保证。当然,这一要求受雇人是可以拒绝的,但他(她)将因此得不到这一职位,所以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受雇人别无选择,于是这一做法也就成为理所当然。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此尚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法律的空白将会使对这一问题的规范更加困难,只有从制度上进行规范,才能使人事保证制度显示出优势,在经济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的主旨就是讨论人事保证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存在的可能性、合理性以及如何进行制度设计,以期对这一制度进行更好的利用。  一、人事保证制度的适

3、用范围  虽然人事保证制度的确立十分必要,但它必须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它的适用应当有严格的限制,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作用得到发挥。...  我国社会目前面临的就业(包括下岗再就业)压力十分巨大,如果不加区分地增加就业时的条件限制,就会影响就业者的情绪,增加其就业的困难,从而加重社会负担。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只在一些特殊的行业和关系重大的职务上要求受雇人提供人事保证,如企业的经理、财会人员、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员、质检员、核心技术人员、股票交易员等等。这样做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在这些行业和职务上一旦发生损害,其涉及范围较大、程度较深、影

4、响较大,以受雇人自己的实力承担责任恐怕力不从心;因此只有在提供了人事保证的情形下,雇用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够有保障,同时这也能够显示出权责关系的公平。其次,从事这些行业和职务的人员,往往具有较高的学历或者资力,即他们具有很强的就业选择能力,除了主动失业并不会造成社会的就业压力,因而,人事保证制度在这些行业和职务上是可行的。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实行了领导干部在推荐人选时要提供相应保证的制度,在出现被推荐者徇私舞弊或其他情形时推荐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我国是人口大国,历史文化传统源远流长,明哲保身的思想对国人影响很深,如果不加区分地要求

5、所有的行业和职务都提供这种人事保证,那么这一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  二、人事保证的资格  人事保证人的作用,在于当受雇人(即被保证人)因为舞弊、携款而逃或其他不当行为致使公司遭受损害时,承担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充当人事保证人的首要条件便是他(她)要拥有一定的财产,至于资产的规模要视被保证人职务的具体需要,由雇用人和受雇人双方协商,法律只需规定一个下限即可。由于夫妻双方关系密切,所以选择一方作为另一方人事保证人时,必须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制,只要符合条件那么法律不应当禁止。对于企业是否可以以其财产为个人承担人事保证责任,笔者认为,即便是个

6、人独资企业财产属于经营者个人的财产,但是以此作为保证财产,势必要在发生问题时会牵扯更多的利益,甚至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乃至会影响经济秩序。因此,以企业财产作为保证财产在原则上是不可取的,当然对非国有的企业财产是否可以作为保证财产,应当尊重其所有者的意愿,法律不应明令禁止,但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则不能担当人事保证人。在一些可以形成行业管理机构的行业,该行业管理机构也是可以以其财产作为保证财产来充当人事保证人的。例如,曾有人主张在建立会计师、审计师等职业的社会统一管理与委派机制,在这一制度下,行业管理机构作为人事保证人是完全可取的。...  

7、对于人事保证人的资格,我们还应注意这种保证人资格的变更问题。其一,当受雇人升迁、除职或调动的情形下,人事保证合同的效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受雇人降职或按正常程序调动的情况下,由于受雇人的职责并不发生重大变化,因而不应当影响人事保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雇用人及时通知人事保证人,那么人事保证合同就继续有效。但如果在受雇人职务升迁或者业务性质上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形下,由于雇用合同的内容本身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无论从雇用人还是人事保证人的角度,都应当考虑重新订立一份人事保证合同,这样才更为稳妥。第二,只要雇用人和人事保证人双方没有异议,

8、那么这种保证的期限法律是无须强加限制的。其三,人事保证人除了在人事保证人或受雇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以及雇用人与受雇人的雇用关系被解除等,在这些使人事保证关系被消灭的当然情形下,可以由人事保证人随时提出解除人事保证合同的请求。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