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

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

ID:33910320

大小:2.78 MB

页数:41页

时间:2019-03-01

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_第1页
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_第2页
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_第3页
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_第4页
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破产财产法律问题研究‘雷震帅晓东摘要:我国现行破产制度由于立法指导思想上的偏离及理论准备的不足,造成破产法存在许多问题。虽然这些不足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有所弥补,但仍不尽人意。表现在:行政公权力介入过多,社会保障体制缺乏,职工安置问题制约法院对破产案件的独立审理,债务人借破产之名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屡有发生,等等。u。破产法在实际生活中已经失去作为独立法律程序的作用,破产法的“破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埋1破产财产是破产法中极为重要的问题,对破产财产的科学界定,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的继续进行与否,关系

2、到债权人的受偿利益。历来是国内外法学界热衷研究的话题,并己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自上世纪80年代,英、美、法、德等国纷纷修改自己的破产法。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破产清算中尽可能扩大债权人的分配数额,采取措施,防止破产财团出现小足。m1我国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关于“破产财产”的规定,简单粗糙,逻辑混乱,语义含糊。其与被誉为“百年经典”的德国破产法、“灵活见长”的美国破产法相差何止毫厘。因此,审视我国经济生活现实,合理移植国外先进破产法制,使市场主体平等地受到统一破产法典的规制,便是破产立法的基本方略。本文正是基

3、于此种目的,以破产财产制度为主线,结合其它法律制度,从多个层面去探讨破产财产出现的法律问题。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有以下两点:(1)为新破产法的制定提供一些建议。(2)为司法实践提供界定“破产财产”范围的标准。关键词:破产法破产财产制度重构引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贯穿人类的整个历史,是每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社会和政治关系之一。‘卅——[美]伊丽莎白·沃伦破产法,属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十分有必要制定一部完备的破产法,以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和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从我国现行破产法的目的论角度看,该法首先是“改革法”或“促进法”,其次是债务人的“救济法”;至于债权保护,只是前两者立法价值实现过程的延伸和折射。西方国家的破产法目标模式普遍缘起于债权保护型,而后历经债务救济型向社会本位型嬗变。与此一般性规律不同,我国的破产法的目标自其一降生便为社会本位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破产法转变的方向不是向前而是向后,应从社会本位型的樊篱中走出来,越过债务救济型,最终向债权保护型回归。这绝不是历史的简单重复,西方破产法已走过的路不可能在我国机械地再现,而是否定之否定,是

5、在现代文明的背景下实现更高层次的理性升华,是在对传统的债权保护模式进行深刻扬弃和有机吸收后的重新塑造。2000年6月,由我国专家、学者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与重整法》(草案)出台。该草案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吸收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兼顾了国际破产法改革潮流和发展趋势。它既吸收了发达国家破产法先进的立法技术,又强调破产法的操作性和可诉性例。如,其适用范围扩大到商自然人,建立了破产管理人、重组、破产免责等制度,代表了学术界较高的水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2004年6月、10月两次提请伞国人大

6、常委会审议,但由于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至今仍未三读通过。然而,破产财产制度作为破产法律关系中的疑难问题,至今尚未得到充分的解决。本文首先对破产财产的法律界定、破产财产范围的比较研究、我国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不足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重构破产财产制度的若干设想。一、破产财产的法律界定(一)破产财产的一般分析破产法的日的主要是实现债权,债权的实现有赖于可供清偿的财产。债务人有财产是破产债权实现的前提,也可以说是破产程序启动的前提:对破产财产的概念,可从形式意义与实体意义两方面加以界定。从形式意义上讲,

7、破产财产乃破产宣告后依破产程序分配给予全体破产债权人之破产人全部财产的总称。这是从学理的角度进行考察而得出的结论。完全以“债务人总财产为全体债权之担保”的法理为中心理念晦1,其着眼点在于财产的分配程序与方向,不一定体现在法律的具体规定中。另就实质上意义言,破产财产则为破产宣告时属于破产人所有及破产程序存续中破产人所取得在国内可扣押执行之财产的总称,其着眼点在于财产的构成与来源。鉴于破产主要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财产清算分配的一种特别程序,而且各国法律规定的破产财产实体概念并不完全相同。所以,我们

8、便将形式意义上的破产财产解释作为其概念,而将实体意义上的破产财产解释称为破产财产的构成范围[6】o1、财产及财产性权利.据我国学者孙宪忠先生总结,仅仅在大陆法系,财产在法学中就有如下完全不同的含义:(1)财产是指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和所承担的具有经济内容的义务的综合。这一财产的意义包含的内容极为广泛,其中的权利被称为秋极财产,其中的义务被称为消极财产。(2)财产只是具有经济意义的权利,即只是积极财产。一般意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