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作业3免费下载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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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问答题1、物权有哪些特性?具体是什么含义? 2、什么叫原始取得?什么叫继受取得?二者各有哪些主要形式? 3、物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 4、动产与不动产是如何区分的?区分二者有何意义? 5、物权的优先效力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6、所有权有哪些权能? 7、共有的类型有哪两种?二者有哪些主要区别? 8、区分种类物与特定物有何意义? 9、处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10、我国法定的用益物权有哪些? 11、抵押权与质权有何异同? 12、什么叫做“物权法定”?为什么要物权法定? 13、债权的相对性有哪些具体体现? 14、什么是合同自由原则?为什么要确立

2、这个原则?在《合同法》中有哪些具体的体现? 15、什么是公平正义原则?为什么要确立这个原则?在《合同法》中有哪些具体的体现? 16、什么是公序良俗原则?为什么要确立这个原则?在《合同法》中有哪些具体的体现? 17、什么是鼓励交易原则?为什么要确立这个原则?在《合同法》中有哪些具体的体现? 二、名词解释物权      一物一权             种类物         物权请求权         善意取得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邻关系      留置权 三、1、甲出卖电脑于乙,同时约定甲作为借用人继续占有电脑1个月,此种交付方式

3、属于()。A、简易交付B、占有改定C、现实交付D、指示交付 2、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物权的效力是对特定人的效力B、物权的变动在交付时发生C、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物D、物权类型的设定原则上采任意主义 3、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将价值30万元的别墅卖给甲,并于5日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该合同订立后第3日,乙公司又将该别墅以40万元价款卖给丙,同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甲()。A、可以主张丙的所有权无效B、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C、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D、可以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 4、以下属于物权

4、继受取得方式的是()。A、甲之建筑材料添附于乙之房屋B、甲对于无主动产进行先占而取得其所有权C、甲与土地所有人乙订立地上权契约而取得地上权D、依善意取得之规定,甲取得先前属于乙所有的动产 5、甲企业有一价值800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以该大楼抵押,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后来甲因生产经营需要,再次以该大楼作抵押,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两个抵押权均经过登记。那么,对此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第二个抵押权无效,因为物权具有排他性B、两个抵押权都有效,乙银行和丙银行对于抵押物有同等的优先受偿权C、两个抵押权均有效,但乙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的抵押

5、权D、如两个抵押权设立后,该大楼的价值跌到500万元,则第二个抵押权无效一、问答题1、物权的特性:(1)支配权;(2)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3)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应该注意的是:在共有关系上,只是几个共有人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并

6、非是一物之上有几个所有权。在担保物权中,同一物之上可以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抵押权,但效力有先后次序的不同。因此,共有关系以及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存在都与物权的排他性并不矛盾;(4)物权法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设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2、原始取得: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取得物权;(1)、基于事实行为取得物权;(2)、生产、先占、孳息、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继续取得:基于他人的权利取得物权;有:基于法律取得物权;移转取得、创设取得。3、物权的消灭:绝对消灭:物权客体消灭、物权的抛弃;相对消灭:物权的转让、因公法原因而发生的物权变动。4、动产和不动产是

7、根据物的可移动性对物的分类。动产是指能够在空间上自由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大部分物为动产;不动产是在空间上具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例如土地、房屋等。二者的区分及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二者可承担的权利类型不同,用益物权原则上限于不动产,而动产质权、留置权的客体以动产为限;(2)二者发生权利变动时的要件(或公示方法)不同,动产物权变动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以登记为要件,《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3)因二者权属发生争议

8、的诉讼管辖不同,法律对不动产的权属转让和诉讼管辖等有特殊规定,如权属转让为要式行为,动产则没有这些限制。在诉讼管辖上,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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