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及其消解

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及其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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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方数据2010年4月第8卷第2期时代法学PresentdayLawScience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及其消解’邓志(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2)Apr.2010V01.8No.2摘要:政府信息公开的本质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然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界定不明确,信息的价值属性,知情权与保密义务的矛盾等原因,使得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在所难免。因此我们要适用人权保护、利益衡量、权利可克减、程序正当等原则;准确界定豁免公开的范围,建立信息安全、准确保障制度,完善信息豁免公开程序以及构建反公开诉讼机制,以合理有效地消解公

2、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知情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权;反公开诉讼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69X(2010)02-0037-06TheConflictandResolutionBetweenGovernmentInformationDisclosureandAnti—disclosureDENGZhi(厶咖School,WuhanUniversity,Wuhan,Hube/430072,China)Abstract:Theessenceofgovernmentinformationdisclosureistosafegua

3、rdpeople’srighttoknow.However,becauseofeithertheambiguouslydefinedconceptsbetweenprivaoyrightsandtradesecretri#tsstipulatedbyOpenGovernmentInformationRegulations.鹊wellasthevatue—lad一即natureofinformation.orirreconcilableconflictsbetweentheri#ttoknowandconfidentialityob-Hgations,makinggove

4、rnmentinformationdisclosureclashwithanti—disclosureinevitably.Inordertocoordinatecontradictionbetweengovernmentinformationdisclosureandanti-disclosureeffectively,theprincipleofhumandignity,proportionalityprinciple,principleofderogationonhumanrightsandprincipleofdueprocessshouldbeapplied.

5、,Moreover,definitionofexemptinformationforex-cludingthepublicfromaccesstoMsoneededtobedefinedasaccurateaspossible,SOastosetupinformationsecuritymanagementsystem,toimproveexemptionprocessofpubhcinformation,andtoconstructanti—disclosurelitigationaccordingly.Keywords:governmentinformationdi

6、sclosure;therighttoknow;privacyright;tradesecretright;anti-disclosurelitigation一、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冲突的成因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列举的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范围(第9条、lO条、ll条、12条)、以概括的方式对申请公开的范围(第13条)做出了规定,贯彻了以公开为原则的立法指·收稿日期2010—01—19作者简介邓志(19r79一)。男,湖南泪罗人,武汉大学法学院2007级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行政法学。万方数据导思想,并以除外式的概括规定对不予公开

7、的范围进行了限定,对公开的范围进行了保密例外的补充,即“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第14条第4款)。可是《条例》对于什么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却没有进行准确的界定,又加之信息具有的价值属性,使得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之间存在着难以避免的冲突。(一)《条例》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界定不明确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也称为个人数据保护法或隐私法)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50个1】。但对于何谓“个人信息”,何谓“个人隐私”,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在我国,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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