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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8卷第 2期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18No.22012年 4月J.CENT.SOUTHUNIV.(SOCIALSCIENCE)Apr. 2012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现代化的范式转换伍俊斌(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53) 摘要: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源远流长、影响深远。推进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现代化必须实现四个根本的范式转换:从人治走向法治,将法治提升为治国方略,坚持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从扬善为主走向制恶扬善并重,制恶是扬善的前提和基础,扬善是制恶的目的和归宿,两者
2、不可颠倒、不可偏废;从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努力维护权利、切实保障权利、充分享有权利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建构有限政府是发展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建立有效政府的共同要求。关键词:政治文化;法治;人性假设;权利本位;有限政府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04(2012)02−0060−08 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姓的。法度只是君主“牧民”“驭民”的工具,且法度动进程中形成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信仰、政依附于礼义。它赋予君主、圣人超
3、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治情感和政治评价。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发轫于两周,与西方传统政治文化推崇“天赋人权”不同,中制度化于秦代,定型于两汉,承袭发展于隋、唐、宋、国传统政治文化倡导“天赋王权”。“夫君子之过者化,元、明、清各代,流行数千年经久不衰,始终占据中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孟子·尽国传统文化领域的主流地位,成为政治体系和政治生心上)君权神授,真正的君主是体现“天人合一”的大活牢固的精神支柱与深层的文化土壤,对当代中国政德之人。自然的天或人格化的天赋予君主绝对的政治治发展仍具有深远影
4、响。推进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现代权力,民众只有服从的义务,毫无权利可言。君权至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上,可遍及社会政治生活的所有领域和各个层面。“溥的必然要求。本文拟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现代化需要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小实现的四个根本的范式转换展开深入分析,以期对推雅·北山)国家权力为君主所私有,君主独揽国家立进当代中国政治文化发展有所助益。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君主随时享有对官员和民众生杀予夺的权力。正所谓,民以君为心、君为民之本、官为民之主。儒家非常重
5、视统治者道德教化的一、从人治走向法治政治功能,强调统治者教化民众的社会责任,把教化与否作为评判政治系统好坏的根本标准。“天之生斯民[1](26)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人治论源远流长,且一直占也,以教养托之于君。”务治民心是政治统治的最主导地位。孔子认为国家的兴衰取决于有无圣主明君,高境界,道德教化是王道政治的根本标志。“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治的根本特征是权力至上,统治者意志至上。(礼记·中庸)孟子同样认为“君仁,莫不仁;君义,人治把国家和人们的前途与命运完全交给少数官员,莫
6、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尤其是最高统治者掌握。统治者支配着公共权力,权娄)荀子在《荀子·君道》中更开宗明义指出“有治人,力依附于权力的拥有者,而不是处于其外的法律。“唯[2](39) 无治法”,即只有自觉致治的人,没有自动致治的法。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人治之下,权“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力支配法律。它直接导致了法律与社会的分离,因为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荀子·君法律不体现民众的共同意志,不反映社会的基本诉求。道)君主是超越于
7、礼义法度之上的,礼义法度是约束百民众不是基于保障自身权利发自内心地尊重和服从法收稿日期:2011−08−30;修回日期:2012−02−16作者简介:伍俊斌(1978−),男,湖南新化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政治哲学与政治学原理,政治发展与政治变革,中国政治和公民社会.政治与社会研究伍俊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现代化的范式转换61 律,而是基于权力的强制不得不服从法律。权力支配体系的规约,不得有任何个人、集团或权力超然于法法律会导致法律对权利的限制和消解,权力借法律之律之上、游
8、离于法律之外,它从根本上否定特权意志助,侵犯甚至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家也倡导法律和特权现象。的统治,但法家的法律观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治观念,二是保障权利。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法治法家在倡导“法”的同时,将其与“术”“势”并列,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前提。这意味着宪法和法律可以修正体现了人治的特征。法家认为,权术的应用是无条改,但人的基本权利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维护这些件的,不受法律的约束,当法与权术相结合时,法不权利的目标不得背弃。法律必须根植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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