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3780511
大小:52.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3-01
《盘县滑石乡中心小学阶段性校本研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盘县滑石乡中心小学阶段性校本研修16盘县滑石乡中心小学阶段性校本研修16盘县滑石乡中心小学阶段性校本研修16法制讲座讲稿——青少年与法朱树平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与同学们有关的一些法律知识。在正式讲课之前,先请大家了解一下我国的法律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11个部门法组成,16整个法律体系是包罗万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内容十分庞大的体系。这些部门法规范的领域和内容各不相同。作为部门法的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和主导性的法律部门,而宪法则是其他部门法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最高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
2、和立国的精神和理念,是立国之本。行政法是规范和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关于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基本原则、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规范。民法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主要内容体现在《民法通则》和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中,如《继承法》、《婚姻法》等。商法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商法规范性文件,只有这方面的单行法,如公司法、证券法等。经济法是调整经济运行中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农业法
3、、会计法、审计法等都属于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是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国防法、兵役法等。环境法是对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两部分。刑法是关于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诉讼程序法是调整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这就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情况。希望大家能有所了解。下面,我就讲一下与大家密切联系的涉及青少年的一些法律知识。 一、民法中的几个常用法律术语 1
4、、民事主体:法律上是这样定义的,在民事活动中,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判断一个民事主体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个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则是一个个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律上规定,每个人从一出生就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即自然人从一出生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比如一个婴儿可能刚一出生就继承了长辈留给其的一大笔财产,那么,他就是这笔财产的拥有者。但是有权利能力只是表示一个人具有享有权利的资格,并不意味这个婴儿可以亲自去行使权利或支配财产。这样的能力只有当一个
5、人发育成熟,有了正确的思想和相应的社会经验以及判断能力后才能具备。因此,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与其年龄,智力发育程度和精神状态相关联的,法律上因此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以及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他们可以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则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
6、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民事财产权利 包括财产所有权与债权两类。(一)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其中占有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指对财物的实际掌握控制。使用是指按照财物的性能和用途对财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活需要。收益是指收取由财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处分则是指依法对财物进处置,从而决定财物的命运。只有对某一财物同时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民事主体才是该财物的合法所有人。16(二)债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
7、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一方为债务人。债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我们经常会遇到或者说我们大家应该了解的是侵权行为之债,不当权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A.所谓侵权行为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因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B.不当权利是指没有合同或法律上的根据,因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取得的不当利益。不当得利人要承担返还的义务。 C.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主动对他人进行事务管理
8、或者服务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