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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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人〔201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为了推进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特设立“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资助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为了加强和规范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保证课题研究的水平,现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教育厅2014年1月2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14年

2、1月3日印发-8-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加强和规范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和我省研究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课题(以下简称“课题”)必须坚持为我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原则,围绕当前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微型课题的研究。第三条 课题申报面向全省,接受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的在职教师申报。坚持面向一线教师,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同等条件下向农村教师倾斜。    第二章  组织第四条 福建省教育厅负责课题组织申报、立项评审、实施管理。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相关组织或团体进行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第五条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相关学校应明确具体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地区或本校课题研究工作。-8-    第六条 组建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必须是省内课题研究方面的知名专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职责为评审申请课题,参与项目检查、成果鉴定与推广工作等。第三章课题类别

4、和选题第七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以委托研究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第八条选题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求,以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实证研究和应用研究为重点,重视课堂教学问题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鼓励跨学科深层次的综合性研究。第四章 申报与立项第九条课题申报立项采用教师自主选题、个人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办法确定。每年组织一次课题申报和评审。一般在当年12月份受理课题申报,次年进行评审。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第十条 每个申报的课题须设一名主持人,一般

5、课题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鼓励跨学校组建课题组。申报课题的主持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8-(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比较强,具有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组织与实施的能力。(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三)教学研究方面的课题,所任教学科和研究学科应一致。(四)不得同时申请或承担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申报人不得申报新课题。第十一条 课题申报人应在做好前期研究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如实

6、填写课题申报书。通过初审的,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须对申报书实行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第十二条 课题评审工作实行专家评审制,每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进行课题评选。评审的主要标准与原则包括:(一)具有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二)研究方向正确,研究内容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研究方法科学、可行。(三)成员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且对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具有一定的相关研究成果和一定的资料准备。第五章  实施与管理第十三条  

7、课题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研究工作。-8-第十四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一般以主持人所在单位进行管理为主。省教育厅可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课题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允许提前结题。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须报省教育厅批准。第十五条  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课题主持人或改变申报表中的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由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课题事项变更表,经所在学校(单位)签署明确意见,报省教育厅备案:

8、(一)对计划阶段性目标的调整;(二)对课题内容、进度的重大调整;   (三)主持人工作单位变更;   (四)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五)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第十六条 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研究难以进行的,应予中止或撤销:(一)课题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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