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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加共同被执行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目录如何追加共同被执行人?浅谈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及其救济名称变更能够强制执行?第三人开办单位追加为被执行主体探析司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如何确定被告?如何追加共同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而使执行变得很困难。故此需要追加案外第三人作为执行案件的共同被执行人以解决此难题。 一、追加的条件 追加案外第三人为执行案件的共同被执行人,应当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且被追加的被执行人应
2、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被追加的条件和情况。 二、追加的程序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在北京地区追加案外第三人为执行案件的共同被执行人,一般应向执行法院的执行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案件较为复杂法院还应召开听证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作出裁定。任何一方如果对裁定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复议,上一级法院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不需要召开听证会的,可以迳行裁决。复议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
3、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个月。 宋云峰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7年8月24日浅谈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及其救济 张华 案情介绍 甲、乙公司因欠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公司返还甲公司欠款5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中约定,甲公司同意乙公司推迟至1年后的某日还款,若乙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由丙公司支付甲公司违约金100万元。后乙公司未按劳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甲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和解协议约定的100万违金。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意见26
4、6条的规定,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恢复执行。本案应当由原告向原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故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案例评析 根据上述案件事实,本案实际涉及如下问题。1、执行中的和解协议,是否具有实体法上的契约效力?2、执行中的和解协议与原申请执行人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才能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实践性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实践性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
5、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区分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所谓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同,是指诺成性合同仅以合意为成立要件,而实践性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所谓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是指在诺成性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性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
6、,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持实践性合同观点的人根据对民事诉讼法第211条及其《适用意见》第266条规定的理解,认为执行和解协议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合同,但是说它不是合同又不完全准确,不能够解释他的特性,所以将其纳入实践性合同比较合适。根据判决效力的原理,对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生效法律文书具有拘束力和确定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还具有执行力。对当事人来说,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必须遵守,对法院而言,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便不得任意变更和撤销,变更或撤销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法定程序就是用于纠正错误裁判的审判监督程序。执行和解协议不具
7、有强制执行效力。由此决定了其效力不可以与生效法律相抵触。所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而只能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 而持诺成性合同观点的人则认为,根据契约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协议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承诺必须遵守,所以执行和解协议是诺成性合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诉至法院,要求相对方履行。 实践中关于执行和解协议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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