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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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专业名称.1ID法律硕士(法学)申请人:王瑞瑶指导教师:秦建荣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鱼,互勘一边丝越盏姓lIIIIIIIIIIIIIIIIIIIIIY2584331我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研究生:王瑞瑶年级:2012级指导老师:秦建荣学科专业:法律硕士(法学)研究方向:国际私法摘要当前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剧,使得跨国婚姻以及个人和家庭移居国外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些都不断提出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当今国际上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在传统的明确性和稳

2、定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使其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我国目前关于涉外婚姻的理论已初具体系,但是在涉外夫妻财产关系领域研究尚不够深入。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吸收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了世界上先进的立法观点,基本顺应了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但也存在着有待改进和完善之处。本文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规则的研究,在理论上有助于为我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理论体系的构建添砖加瓦,同时,通过对我国现有相关法律的分析并提出建议,对于法律的完善和司法实践的顺利

3、进行也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文对我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问题的研究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概念、特点以及法律冲突形成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我国冲突法规范中的涉外夫妻财产关系问题主要包括了体现婚姻财产各项权利的夫妻财产制度法律冲突、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以及涉及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发生的财产关系等方面。涉外夫妻财产关系除了同国内法的夫妻财产关系一样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和更为复杂的财产性质之外,还具有独特的涉外因素、法院管辖权的重要意义、公序良俗的显著体现以及与国际间经济交易休戚与共等等特点。其法律冲突主要是在跨国婚姻增加的时代背景之下,由于各国

4、夫妻财产制度法律规定千差万别而引起适用上的争议而导致的。受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得关于涉外夫妻财产关系难以通过统一实体法的方法解决,因此冲突法的调整方法是目前解决涉外夫妻财产纠纷的最佳途径。第二部分阐述和分析了我国关于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规则及其不足。明确了我国法律在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中吸收了国际私法领域的先进成果,将属人法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最密切原则融入其中,弥补了我国法律的空白,亦顺应了当今立法趋势。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基础上,应当看到我国现行法律关系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规范上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

5、在对意思自治的效力和限制问题上缺少细致的规定、对条文中主要财产所在地这一连接点的使用有待商榷、仅有的两个法定连接点难以应对现实需要、关于准据法变迁的内容尚未涉及。第三部分笔者站在秉承确保明确性与兼顾灵活性的立法态度、坚持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协调的价值选择的立场上对我国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规则提出立法建议。建议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关于意思自治的规定,主张在配偶双方协议指定法律适用的情况下应当规定法律选择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以书面方式作出,协议应写明日期并由夫妻双方签字或盖章,对该法律选择协议的效力,适用所选择的法律或者法律选择协议订立地的法律

6、,并规定夫妻就其财产与第二人发生交易时的法律适用情况。二是对现行法律中的主要财产所在地这一连接点加以修正,在删除该连接点和通过司法解释进行修正这两种方法之问,现阶段笔者倾向于通过司法解释予以修正,即将主要财产所在地解释为不动产所在地,并规定在夫妻间新的法律指定协议生效之前,这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不动产都受既选的不动产所在地法支配。三是丰富法定准据法的适用,该条建议从两个方面做出,一方面增加婚姻缔结地和法院地两个连接点以弥补当前仅有的两个连接点难以适应实践需求的情况,另一方面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国法律、婚姻

7、缔结地法律或法院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利益的法律,从而保证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纠纷裁判实质正义的实现。四是允许准据法有限的变更,即对存在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涉外婚姻财产关系的配偶双方没有协商选择法律或协商不成的,婚姻存续期问当事人变更共同经常居所地时,按照我国国内法的规定,连续居住满一年的适用新法,新法的效力仅及于夫妻在新的经常居所地居住满法定年限后所取得的财产,期限届满之前即使财产是在新的居所地取得,也适用原准据法。本文主要创新之处在于解释了主要财产所在地这一连接点,从而避免法律适用的模糊性:对夫妻没有指定法律的情况增加了婚姻缔结地法和法院地法的适用

8、,并引入弱者保护原则,以期明确、公正、合理地解决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纠纷;对准据法的变迁适用结合了国内民法通则的规定,既能够维护当事人的既得利益,也能够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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