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ID:33537427

大小:41.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2-26

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_第1页
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_第2页
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_第3页
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_第4页
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产品质量纠纷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产品质量纠纷的民事赔偿责任重庆冉缤律师文集冉缤律师,现为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上海《东方卫视》、《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

2、方面,分别接受上海东方卫视、重庆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概括性的规定,属于经济法律责任的一个下位概念。其中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于民事责任的复杂性,产品质量责任中争议最大的是其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中的民事责任是合同责任,还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需要根据具体的损害予以具体区分,不可一概而论。一、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构成...从民事责任的构成来看,我国《民法通则》将其区分为违约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对于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责任从其构成要件和性质上来看,包括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产品侵

3、权责任以及两种责任的竞合三种形态。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是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民事责任之一,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违反默示或明示担保的产品质量要求而依合同法原理应承担的瑕疵担保责任,通常为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条件。所谓违反默示担保,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这是一项禁止性要求,也就是说产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质量必须满足的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排除和限制。违反明示担保,即违反明示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以合同、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明示担保是生产者、销售者自身对产品质量

4、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可以用产品说明、标识、预先预告、样品等方式表示。其根本的法律特征在于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并且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生效,且要受到合同法的约束。...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对因制造、销售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并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产品侵权责任发生在流通领域,这是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前提;第二、产品侵权责任并不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和自身损坏造成财产的损失,而是产品因缺陷而造成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者缺陷

5、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这一点对于分析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性质非常重要;第三、产品侵权责任是物件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责任,而非行为致害;第四、产品侵权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我国《民法通则》采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产品质量法》对销售者和生产者作了不同的规定,除生产者的法定免责条件外,生产者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对销售者的质量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缺陷产品致该产品的买受人损害,在产品销售者、制造者与买受人即受害人之间原本就存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就是这种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发生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之后,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产生两个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一是侵权

6、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违约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前者依据法律而生,而后者依据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保护义务而生,形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机理...民事责任竞合是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的产生,各项民事责任发生冲突的现象。从民事权利的角度来看,当不法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行为,这个行为在法律上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求,因而使受害人产生多项请求权,这些请求权相互冲突。因此,民事责任竞合又被称为请求权竞合。民事责任的竞合可在多种情况下发生,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最具代表性的民事责任竞合方式。违?约责任

7、是违反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不仅就两类责任的共性做出了规定,而且就两类责任分别做出了规定。然而,由于民事关系的复杂性,民事违法行为性质的多重性,使这两类责任常常发生竞合。(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主要形式:1、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同时侵犯了法律规定的强行性义务,如保护、照顾、通知、忠实等附随义务或其他法定的不作为义务。如故意引诱双方订立不可能履行的合同,使其轻信对方的履行而遭受损失。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违反了法定义务的行为(如出售有瑕疵的产品致人损害),同时还违反了合同

8、担保的义务。2、该情由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侵权性的违约行为”,即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