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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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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管理、全员参与、群众监督、公司监察”的总体指导思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办公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违纪,违章,违规行为均适用本《细
2、则》。第三条:公司工程部,安全部是本《细则》的执法主体,工程部,安全部,技术部,项目部有权按照本《细则》对“三违”(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录)人员或者三违人员的单位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成立的专门委员会,涉及安全管理的可依照本《细则》对“三违”单位或人员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第四条: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的原则;处罚坚持“初犯从轻、屡犯从重、态度端正从轻、态度恶劣从重”的原则。第五条:本《细则》处罚种类分为:罚款、行政警告、降薪、降职、撤职、辞退、开除或解除合同等共八类。第一类“罚款”可由本《细则》第三条的部门或人员直接执行:其余七类若
3、当事人为本公司的员工,须报公司人事部门第-21-页,共-15-页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审核,审核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八类处罚均可独立使用或合并使用,但合并使用不得超过三项。第六条:对在处理事故中,因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而触犯本《细则》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三违”人员,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但是应严格控制三违程度,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教育或适当处理。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第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1.项目未建立或建立不完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项目经理未履行或未督促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管
4、理人员发现三违不及时制止的。3.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4.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项目部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人员配备不足。6.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7.项目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8.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施工的。9.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10.未制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或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第八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500元处罚。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包括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目标)的。第-21-页,共-15-页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安全目标未进行分解到项目管理
5、人员和劳务班组的。2.无责任目标考核标准的。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第九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200-500元处罚。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的。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的。3.专业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深基坑、脚手架、临电、塔机安拆、施工电梯安拆、龙门架安拆、高大模板工程)的。4.安全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5.安全措施未落实,或者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第十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500元处罚。1.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不组织,不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3.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4.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或交
6、底未到个人的。第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100-1000元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直至清理出场,解除合同。1.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2.安全检查无记录的。3.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4.对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或拖延不整改的。5.对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完成,造成停产停工的。第-21-页,共-15-页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200元的处罚。1.无安全教育制度的或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的。2.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或不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
7、作业的。3.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的。4.变换工种未进行安全教育的或拒不参加安全教育的。5.本班组有20%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6.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的。第十三条:凡有如下行为之一者,给予50-200元处罚。1.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或不遵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2.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3.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4.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或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50-200元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直至清理出场,解除合同。1.无工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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