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3488613
大小:59.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2-26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二、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2、 三、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四、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
3、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医疗补助金程序 一、门诊医疗费发放程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门诊医疗补助金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四,与失业保险金一并按月领取。 二、住院医疗补助金申请程序 1.失业人员患病确需住院治疗,应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出住院证明五日内,持住院证和《就、失业证》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2.失业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垫付。
4、 3.失业人员应在办理出院手续后的五日内,持医疗机构开具的结算票据和费用明细到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补助金申请手续,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照规定给与支付。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4.失业人员如需转院治疗的,应持指定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征得区县经办机构同意,需转往外省市医疗机构的,由区县经办机构报市失业保险机构同意。凡未办理备案手续和未经得经办机构同意的不予支付其住院医疗补助金。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减免
5、税、费的认定程序 (一)下岗职工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核准后,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认定意见书(由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印制)。 (二)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下岗职工证明》;《就、失业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 就业特困人员认定程序 1.符合认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须对其进行职业指导后受理申请,然后由申请人填写《就业特困人员申请表》。 2.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应及时对申请人的“
6、特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每季度上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送的就业特困人员后,于每季度末将《就业特困人员申请表》和《辖区就业特困人员汇总表》一起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凡被认定为就业特困人员的,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向其发放由市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核发的《天津市就业特困人员援助卡》。持有《援助卡》的就业特困人员可享受相应的援助服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7、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五种情况: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1、劳动合同终止,由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 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第
8、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