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实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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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一○年第三期“TrainingWorkshop培训工作坊”《劳动争议处理实务》课后学习材料劳动争议处理实务一、劳动争议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经济补偿金(一)案例分析:案例1:吴军于2007年8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

2、同,合同到期日为2008年8月25日。2008年7月8日,公司发给吴军一份征求意见单,意见单写明:“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将于2008年8月25日期满,今特提前一个半月征求您意见。现公司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为三年。请您慎重考虑,期满后需要续签合同还是不再需要续签合同,将个人意见记录在个人意见栏内并签名,不认可上述条件或逾期不交此单的视作本人拒签劳动合同,2008年8月25日期满后,人事部将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吴军收到此“征求意见单”后,在2008年7月20日前按时递交了征求意见单,并

3、签注“同意续签合同一年”。2008年8月25日公司以吴军不愿续订合同为由,终止了吴军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吴军向北京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认为用人单位因协商不一致终止劳动合同,请求公司支付其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公司愿意与吴军续订劳动合同,而且希望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并没有降低原合同条件,相反,公司的做法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尽量与员工签订长期合同,以期形成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4、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现公司提高原劳动合同签订条件,而吴军不同意签订,因此公司无需支付吴军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二○一○年第三期“TrainingWorkshop培训工作坊”《劳动争议处理实务》课后学习材料吴军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同意续签合同,但只愿意再续签一年。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员工并不一定要服从公司提出的期限,

5、而应由公司服从员工的意见。现由于公司无法与本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致原劳动合同终止无法续签,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因此公司应当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为什么?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被告公司提出的续订合同条件没有降低原劳动合同签订条件,原告不同意签订,双方未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此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被告公司无须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经济补偿金的种类:1、离职经济补偿金2、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3、惩

6、罚、补偿性经济补偿金(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

7、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7、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8、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9二○一○年第三期“TrainingWorkshop培训工作坊”《劳动争议处理实务》课后学习材料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1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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