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

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

ID:33346244

大小:47.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2-25

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_第1页
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_第2页
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_第3页
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_第4页
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杭州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杭州市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杭州市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学校,学校举办者为毛建福、王玉根、许文燕、范松青,学校经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学校在杭州市萧山区

2、民政局注册登记,公益性事业法人单位,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第三条:学校注册名称:杭州市萧山区葡萄树教育培训学校。第四条:学校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文化中心2层。第五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王玉根(330121195*****1410)以货币方式出资4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6%;许文燕以货币方式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毛建福以货币方式出资2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4%;范松青以货币方式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在2018年7月25日前缴纳到位;第六

3、条:举办者毛建福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学校举办者以其开办资金为限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学校的组织与行为、学校与举办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第二章:办学宗旨和范围第九条:学校的办学宗旨为: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第十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以后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学校近期(5年)的发展规模为

4、在校学生约1500人,远期(10年)的发展规模为在校学生约2000人。第三章:董事和校董事会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为毛建福、王玉根、许文燕、范松青、施建英五人。第十二条:董事由举办者推荐或更换,并将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任期四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举办者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5-第十四条:学校设校董事会,对学校负责。学校首次董事会的召集人为毛建福。召集人应在学校批准后的1个月内组织召开学校首次董事会。第十

5、五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毛建福担任董事长。董事须有三分之一以上曾经研究教育、或从事同级或较高级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相当经验者。第十六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举办者的决议;2、选举、改选、罢免学校董事长;3、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4、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5、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6、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7、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工资标准;8、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9、法律、法规或学校章

6、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董事长由学校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第十八条:董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3、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主持校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3、签署校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有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学校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利益的特

7、别处置权,并在事后5日内向学校董事会和举办者报告;5、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第二十一条: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校董事会议:1、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2、校长提议、并有1名以上董事附议时;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也可召集临时校董事会议。第二十三条: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不得委派代表。-5-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

8、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进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1、董事长的选举、改选和罢免;2、校长的选聘与解聘;3、修改学校章程4、制定学校发展规划5、审核预算、决算;6、通过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举办者和终止方案。第二十四条: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校董事会会议记录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