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ID:33330676

大小:306.24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24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第1页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第2页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第3页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第4页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邮编:100005电话:(86-10)8519-1300传真:(86-10)8519-1350junhebj@junhe.com关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致: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以上合称“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现行有效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本所委派刘涛、薛天天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

3、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一)本次会议的召集根据《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北京总部电话:(86-10)8519-1300深圳分所电话:(86-755)2587-0765大连分所电话:(86

4、-411)8250-7578香港分所电话:(852)2167-0000传真:(86-10)8519-1350传真:(86-755)2587-0780传真:(86-411)8250-7579传真:(852)2167-0050上海分所电话:(86-21)5298-5488广州分所电话:(86-20)2805-9088海口分所电话:(86-898)6851-2544纽约分所电话:(1-212)703-8702传真:(86-21)5298-5492传真:(86-20)2805-9099传真:(86-898)6851-3514传真:(1-212)703

5、-8720硅谷分所电话:(1-888)886-8168传真:(1-888)808-2168www.junhe.com《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本次会议的通知根据贵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及2015年5月21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cosl.com.cn)刊载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

6、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cosl.com.cn)刊载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贵公司已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出席会议人员等事项通知全体股东。综上所述,贵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会议提前至少4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7、定。(三)本次会议的召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15年6月2日上午10:00如期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海油大厦504室召开,贵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和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从2015年6月2日上午9:30开始,截止于当日下午15:00。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与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1、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审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8、(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275,381,41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8.643367%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