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研究收入确认政策披露示例-土地一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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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致同研究:收入确认政策披露示例-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可分为成片(或连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从时间上来讲,一种是可以先做一级开发、再做二级开发,即一、二级开发分离的形式,另一种是一级开发包含在二级开发之中的形式。土地一级开发按投资主体的不同,主要包含政府运作模式、企业开发模式、政府与企业合作开发模式三种。《2014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指出“土地一级

2、开发业务存在多种模式,相关收入确认政策应结合上市公司与政府所签订合同条款予以确定。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需要结合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是否与该土地未来的出让收益是否相关,对其收入确认政策予以披露和说明。但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从事一级土地开发业务的上市公司对该类收入确认政策的披露仅照搬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原则性规定。”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

3、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1与费用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与费用的方法。第十九条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二)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四)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第二十条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一条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

5、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第二十二条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第二十三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

6、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第二十四条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第二十五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2(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第二十

7、六条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第二十七条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对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考虑34如果另一方参与向客户提供产品成服务,主体应当确定其承诺的性质是主体本身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即,主体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履约义务,还是为另一方安排提供此类商品或服务(即,主体作为代理人)的履约义务。35如果主体在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控制

8、己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则主体是主要责任人。但是,如果主体在产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只是暂时性地取得产品的法定所有权,则主体不一定是主要责任人。合同中担任主要责任人的主体可能会自行履行履约义务,或委托另一方(例如,分包商)代其履行部分或全部履约义务。在作为主要责任人的主体履行履约义务的情况下,主体应当按因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36如果主体的履约义务是为另一方安排提供商品或服务,则主体是代理人。在作为代理人的主体履行履约义务的情况下,主体应当按因为另一方安排提供其商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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