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ID:33322236

大小:683.41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9-02-24

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_第1页
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_第2页
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_第3页
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_第4页
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_第5页
资源描述:

《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副本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构成。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2、。本公司同意承保是指投保人交付首期保险费,本公司核保通过并签发保险单。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载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零时开始。第三条投保年龄投保年龄是指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第四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总和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限额。第五条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投保人确定本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请,投保人应将本合同以

3、及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提交给本公司。自投保人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正式解除,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第六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算。第七条保险责任本合同包括两种可选保险责任方案。投保人在以下方案中选择一种投保,本公司承担已选方案中约定的保险责任。投保人选择投保的保险责任在保险单上载明。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本合同生效后增加的被保险人

4、的等待期自该被保险人加入本保险之日的零时开始起算。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疾病;(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所约定的疾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患上本合同所约定疾病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1百年康赢一生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方案一1、身故保险

5、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90日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责任终止。2、恶性肿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180日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恶性肿瘤,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责任终止。3、极早期恶性肿瘤保险金或者恶性病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180日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所指极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病变,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极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

6、病变保险金,并豁免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未来的各期保险费,该被保险人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方案二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90日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责任终止。2、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90日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责任终止。本方案重大疾病共计100种,为本合同重大疾病定义项下第一项至第壹佰项。3、特定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

7、伤害或90日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本合同所指的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并豁免本合同下该被保险人未来的各期保险费。本方案特定疾病共计35种,为本合同特定疾病定义项下第一项至第三十五项。本合同的特定疾病分为五组,每组特定疾病只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被保险人该组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五次为限。第八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

8、意杀害、故意伤害;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