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合作协议(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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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公司相关资料(草稿,修改稿)一.公司章程二.合作协议三.公司注册程序及相关要求四.公司宗旨(章程中需要)一.AAA矿产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股份比例   第七章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2、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惠源、惠利源、利盛)矿产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地址: 湖南省临湘市第四条 公司由三方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 公司依法在临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 二十年。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 公司宗旨: 合理利用资源,提升产品品质。第九条 本

3、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矿产品加工工艺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 第十三条本公司股东由三方六人组成:股东甲股东乙 股东丙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股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

4、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 股东负有的义务 1、根据三方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承担各自的责任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股份比例 第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出资额及股份比例如下: 股东甲: , 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51万元整,占公司股份41 %。 股东乙: , 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49万元整,占公司股份39 .%。 股东丙:,以技术出资。占公司股份20%

5、。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予以补发。第七章 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 第十七条 股东之间转让其出资,须经股东会一致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其他一致股东同意; 2、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6、、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兼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

7、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由持有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议须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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