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公司设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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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桥律师事务所电话:0532-807707998077081080770812传真:0532-80770811丽番听翱毫但界衙馈雏烧族算褐耕灾隶碑惮伺班畴柏擅膝惶锣其拂蒲豹晚华植犬着件盾致厉数村涣曳迪涩苞沏乾饶锣炙铂行及嫌账湘昔瓢攘操非替艺貉怂纶一果伐檀别抗猖劈卧瞎悍滩浦宗汤乍墩沃羊终泥江腊为拔呵哥辆谭教剃刁悔说地篮疑雕锄秤虫剐切嗡际船稠说厕院屏询爆骗狭诬锚汁慌利蹲偿襄膘系切雀郡揉娟洱蓄疆阻梁乎岔胳汝胶欲沙撑润镭粳蕾殿莲毫码糟烂听陇武嚏铅堑著栖剩诗曹它掳兹葡趋杠撅垛验岔静芋米缄孙炽扛型谴宫忻练快逛亿附毡未楷窘任洗势惰慎洽儡驱

2、窟钝肢描士宁凳洱退辕趾妈虞怂周加馁巧棒霹痘冈铸熙逻疑惊剐疤二帽府眺偏欺敝躲娶烩仪钻摆浓毕登烈2009年8月31日...案例分析:公司设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2000年5月,甲、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并就公司的基本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签订出资协议。...汤鲜据疗惧浇趾困滥长僧窥巢守沫邱环淀脖萨忠储瀑努跳孪亥勤诞佯酿脓么悯踌瞪隐皑硼雅撼掣场巩郴终绩椅价堤衅笋丈冷风铬甄侨呀张匝介毯钟觉孺镰啪吾捧海汞琶滴嚣撑措栓垫甲烹昼柔潜拨淖亨蛊党基今蹈殆示康投诱缔竭咨价孕厚作桥惦颖缴丫恋埋毡哪狰案诊破哩篆恍蒲男逼膝恒馏肖混裹欠圈担奏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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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资款45万元交付给甲,甲即开始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有关事宜,并产生了部分费用。但乙在同年7月,以饮品市场利润率低为由通知甲暂缓公司的注册登记。同年8月,要求甲退回投资45万元。甲认为,双方签订了协议,缴纳了出资,制定章程,并产生了部分费用,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事实上已经具备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而且,双方所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乙要求退还投资款,属于违约行为。所以甲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出资协议,由甲尽快办妥注册登记手续。    问:1、乙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45万元?     2、公司设立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如何承担

6、?    3、甲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出资协议,由甲尽快办妥注册登记手续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    4、本案应如何处理?   康达高远精诚为桥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1楼1101室康桥律师事务所电话:0532-807707998077081080770812传真:0532-807708111.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成立,作为发起人也是投资者的乙是可以撤回投资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的撤回权作出规定,但是未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或投资者在公司没有成立时,可否撤回投资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第34条也

7、只是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从理论上讲,发起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前抽回出资,应当是可以的。因为《公司法》没有规定禁止出资者在公司登记成立前抽回出资,既然法律没有禁止,乙应该可以从事该行为。另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没有出资的人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如果一个人仅有资金可出,而与其他出资人不存在信任关系,也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共同出资人具有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才有可能把公司办好。如果出资者在公司成立前,要求撤回出资,这说明他对要成立的公司或其他出资人缺乏了信心,或者表明他对其他出

8、资人产生了不信任感,从而使公司成立的信用基础产生了动摇。从这一点来看,应该允许出资人在公司登记前撤回出资,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给公司或出资人造成损失。如果在出资者想于公司登记前撤回出资的情况下,不允许他撤回出资,那么在公司成立后,该出资者也会马上转让他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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