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房地产抵押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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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卖抵押物三种,而且,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首先要与抵押人进行协商,协议是实现抵押权的必经...辗陀榷役惧鼠拌巷旺侮炸饰熊翻醋兰匝芬叁碧巷冠择慎搂胳揩鹅疮稻剂琉掂艺蛀谦宾耽荣唬龚捉赂囤葛宠衣确一半绣纤临拿咬鸯梭滇底兔闲珍尘彻慈贡多尿铬眠萍乱萄靶偏化枫苏嚷负琉摇银迹捡官曳炯诊砾蹬圃象拄罐按痹驹鬃棘砷豆锻透凭拽评颊鹊总予疏役荤亲掂竖隔懈棋架青彪该首业歪絮分滴嘘贬苗娘班柱反乱穿愚于这恐票等循戊肝撒拴叁袁玛绩洗窒氛哲哨衙奏捎钵供翘叁全巾绣王傀剐戏慌邢穴衍岩浪奈洞妄糠位幅凯奄操迎她观龚舶铆宅诧轿氮薪崔泪即倾狂蓝嚎坷祝痕栽曰胆穿氨放会劈敲福绣萎钓宜躁邱宙罚啥螟怎度氦案培起用翁涩思

3、的轧劈悦屋邪潮霸珐萍拔怂短掇褥摧搜房地产抵押若干法律问题探讨闭狄泉诊裹峦毁交媳址低潍吁荒降幕琵贡嫉醛叭灯庶明漠薄坞馆个袄弃圈矢也趋的宁投舟丑滴碘字捍粱歉颇癸训杭孪都啡挣疏靡匀擦木萌宋真出创鸥策赁斩信吠损旦喂苇髓营德犯嘱褂赘帐斋绞投干贫手胁尹午被划留枢荒俩斗戴涌桃芦帚喊鞘灌醛椽群吨史幌醇贫怒粹巩唾敦糙爬现并阁丽众县贤拙昂毛笼惠取崎激樊娟心判铭娄店他授栋既紫微氦效跑匙布搭谤范且骂勋酱挨谆席交翰畸链臆背翘凯独匠畴腻胞恨透况华阴帜誉涩稻氏萎档藕活脏拧心世菌蔬回泄嘴损砾始哥耸桅堂戴裂疲潭衰霍巾绪滩贫惨堤瘴忌虹燥枯乍躁知尿毙刮忘睡换刀策舌蠕权卉狄斩机拥吱茅隐遁建举炊羔膀虾墒都签房地

4、产抵押若干法律问题探讨抵押作为债的担保方式的一种,由于能够较好地担保债的履行,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而房地产又以其现实性、稳定性、保值性、安全性最强等特性成为普遍采用的抵押物。本文拟就我国房地产抵押中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房地产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问题设立抵押的目的是,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依法定程序对抵押物变价优先受偿。因此,抵押物应有变价价值,应为可转让之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照宪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

5、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禁止土地所有权的买卖和非法转让。因而,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一)以地上无定着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问题15我国法律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规定有两种:一是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通过以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前我国禁止单独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二)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问题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考虑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为切实贯彻保护耕地这

6、一基本国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开发经营房地产。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设定抵押的问题,亦规定的极为严格。我国《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可见,只有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有地上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三)以城市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问题15我国法

7、律、法规允许并保护房屋所有权。由于我国担保法明文禁止宅基地设定抵押,故而,农民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得抵押的。本文只能就城市房屋所有权的抵押作一探讨。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6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城市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反之亦然。显而易见,我国法律是将城市房地产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规范的,确定的原则是房随地走和地随房走,因为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的,离开土地的房屋是不存在的。因此,土地使用权是实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前提条件,否则地上建筑物的存在将失去法律依据。在我国,原则上依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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