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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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解答(三)一、问:中央国有企业的工资薪金限额如何确定?区属国有企业工资薪金限额如何确定?答:中央国有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规定税前扣除。企业应提供国资委、财政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核准的工资总额情况表,或政府部门给予中央国有企业集团的工资额度分配授权书以及集团对所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分配情况表。二、问:超过政府规定比例上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是否可税前扣除?答:企业缴纳

2、的超过政府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三、问:“非贸出证”发生的代垫税款是否可扣除?答:“非贸出证”发生的代垫税款属与应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四、问:纳税人在5月19日前通过市民政局和红十字会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可凭民政局和红十字会开具的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该凭证是否指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答:是。五、问:本市注册的企业通过外地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政府的捐赠,需要提供什么凭证?5答:纳税人须提供相关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单位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和《接受公益性救济性捐

3、赠专用收据》。六、问:企业2008年度实际发生且经税务审批的坏账损失,直接冲减了企业2008年1月1日前计提的超过税法规定0.5%比例以上且已作纳税调增的坏账准备金余额,这部分损失金额是否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减处理?答:可以作纳税调减处理。七、问:企业集团统一支付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其下属子公司费用如何分摊?需要报送什么资料?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8]114号)的

4、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及办理相关手续。八、问:原内资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结转扣除。2008年度尚未结转完的业务招待费是否仍可结转,是否要受新税法60%的限制?答: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对原新办内资房

5、地产开发企业在2006年1月1日至5200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且该业务招待费是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仍可按国税发[2006]31号规定的期限和营业收入比例结转扣除。九、问:外资企业财产损失若备案,需报送哪些资料?答:国家税务总局将在本月下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在国税总局相关政策未出台、本市相应操作规程未下发前,各分局暂按市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的通知》(沪国税所一[2005]117号)相关规定受理。十、问:在建工

6、程试运营收入,税务上是否要确认收入?答:对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收入确认条件的收入,均要确认收入,包括在建工程试运营收入。十一、问: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额如何确认?企业是否一定要到期兑付或通过净价交易方式才能享受免税?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财政部、国税总局目前没有对国债投资者取得利息收入享受免税有限制性条款。因此,企业只要是购买国债,不论是否到期兑付或是否通过二级市场净价交易,其取得的按

7、国债利率与持有期间等计算的利息收入均可作免税收入。十二、问: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非营利组织是否要先纳税申报?在财政部、国税总局具体操作办法未明确前是否要缴税?5答: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4条七项条件规定的非营利组织,其非营利收入可暂作免税收入。上述非营利组织可先行向税务机关报送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各分局最迟在5月20日给予上述非营利组织明确答复。对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4条七项条件规定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十三、问:总机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

8、%税率优惠的,其分支机构是否也可享受?答:分支机构也可享受15%税率优惠。十四、问:企业提出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申请,可否受理?答:在国税总局具体规定未出台前,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款“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条件的企业所提出的加速折旧申请,分局可受理,作为个案报市局审批。十五、问: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允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包括“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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