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

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

ID:33132667

大小:306.02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21

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_第1页
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_第2页
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_第3页
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_第4页
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经济学院2017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为有效地筛选出契合学科专业特色的优秀学生,保障2017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经济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思政的副书记成员:各系教学副主任、本科生教育科科长、院团委书记二、各专业接收容量经济学院2017级各专业接收容量如下:专业第一轮容量第二轮容量转专业容量经济学2761.若第一轮确认后,第一轮容量有余量,则余量国际经济与贸易428转加到同专业的第二轮

2、容量上。金融学80(含金融学试16(含金融学试2.若第二轮确认后尚有(含金融学试验班)验班容量23)验班容量7)余量,则余量可用于接收财政学255转专业学生。注:金融学试验班确认办法:在已确认到金融学专业的、且愿意转入金融学试验班的同学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金融学试验班接收竺院学生不超过5名。三、遴选方案1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对象是社科大类内学生,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对象是所有大类学生(除限定类或专业的学生外)。1.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遴选方案①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等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接收所有第一志愿申请学生,不接收其后各个批次志

3、愿学生。②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大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仅在第一志愿学生中采用以下方案进行面试和遴选,不接收其后各个批次志愿学生。根据申请同学的生源地不同,将申请同学分成浙江省内考生和浙江省外考生两类,各专业接收浙江省内考生和浙江省外考生的人数,原则上按本大类内浙江省内、外生源地人数的比例来确定。面试名单按高考相对成绩1(计算公式见下)从高到低确定,并酌情考虑文理科考生比例,各类别各专业面试人数控制在本类别本专业本轮接收容量的1.5倍之内。高考相对成绩1计算公式:高考成绩(文/理科)高考相对成绩1=×100本大类内当地省市的文/理科最高高考成绩高考相对成绩1(占6

4、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分类分别从高到低进行确认。③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小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接收所有第一志愿申请学生,并按上述①、②相同原则(此时①、②中的本轮2专业接收容量改为本轮专业接收余量),依序对其后批次志愿申请学生进行选拔和确认。2.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遴选方案当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各专业接收所有申请的学生;申请人数超过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按以下方案进行面试和遴选。面试名单按高考相对成绩2(计算公式见下)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面试人数控制在本专业本轮接收容量的1.5倍之内。高考相对成绩2计算公式:高考成绩(

5、文/理科)高考相对成绩2=×100浙大在当地省市录取的文/理科最高高考成绩高考相对成绩1(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分类分别从高到低进行确认。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1.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2.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审核;3.学院组织面谈或面试;4.公示主修专业确认结果;5.主修专业确认结果上报学校。五、转专业1.时间安排除金融学试验班外,其他有余量的专业,每学年春学期第0周至3第1周周三前接受申请,第一周后半周进行审核与面试。金融学试验班不接受转专业申请。2.前置要求(1)一年级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前置要求:A.前置

6、课程修读要求:已获得微积分(甲)Ⅰ的有效学分,且正在修读或已获得微积分(甲)Ⅱ、线性代数(甲)、微观经济学(甲)的学分;B.有效学分不低于20分;C.微积分(甲)Ⅰ的绩点不低于3.0D.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3.5。(2)二年级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前置要求:A.前置课程修读要求:已获得微积分(甲)Ⅰ、微积分(甲)Ⅱ、线性代数(甲)、微观经济学(甲)和宏观经济学(甲)的有效学分;B.有效学分不低于60分;C.微积分(甲)Ⅰ、微积分(甲)Ⅱ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D.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3.5。(3)不接受三、四年级学生转专业申请。3.选拔方案参加面试的人数

7、控制在各专业余量的1.5倍之内,面试名单在符合前置要求的同学中根据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产生。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构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接收学生名单。4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60%+面试成绩÷20×40%六.说明1.在确定主修专业确认面试名单时,若容量最后一名出现高考相对成绩相同情况,则这些同学均列入面试名单;若按1.5倍系数计算出的面试人数出现小数时,则按往上进一法确定面试人数。2.在确定主修专业确认接收名单时,若容量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高考相对成绩高者优先

8、;高考相对成绩再相同时,则高考数学成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