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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0
《青海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青海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保证驾驶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以及对教练员实施监督管理的各级运管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教练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教练员的管理工作。州(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
2、区内教练员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教练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章教练员资格管理第四条教练员应当同时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规定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一),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后,方可执教。教练员分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第五条申请参加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的
3、,应当向州(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相应的材料:(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申请表》(附件二);(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五)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者职称证书复印件;(六)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七)《相应车型驾驶经历承诺书》(见附件三,仅限实操教练员)1份,(八)报考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的人员另需提供:1.教练员证复印件1份;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经历及教学记录证明》(附件四)第六条州(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填
4、写《机动车教练员从业资格初审基本情况表》(附件五)。将申报资料上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安排考试。第七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省道路运输协会对教练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省道路运输协会应当组织培训师资,按照教学大纲的统一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第八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组织考试。考试每年举行两次。申请人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一次,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考试规则,对违反考试规则的,监考人员可终止其考试、责令其退出考场或宣布该
5、科目考试成绩作废。第九条州(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教练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教练员证件管理第十条省级道路运管机构应于考试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的教练员,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于10日内为其发放《教练员证》、《青海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上岗证》。第十一条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第十二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证件管理数据库,确保教练员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逐步实现对教练员资格的动态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并公开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第十
6、三条《教练员证》有效期为6年。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所在地州(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由各州(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教练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后免予考核,直接换证:(一)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二)教学成绩突出,省级媒体报道其事迹的;(三)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级以上的。第十四条《教练员证》遗失、损毁的,教练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州(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补办。教练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的,应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换发、补发、变更
7、登记表》(附件六)、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第十五条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其《教练员证》:(一)提出注销申请的;(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失效的;(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五)连续两次列所在驾培机构教学质量排行榜末位的;(六)有不良教学记录的;(七)教练员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八)其他不适宜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工作的。凡被注销的《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
8、归档;无法收回的,《教练员证》自行作废。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教练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教练员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将该记录作为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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