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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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阳市柏兴康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本社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名称和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枣阳市柏兴康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合作社本社住所:枣阳市兴隆镇柏树村,邮政编码:441218.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食用菌、蔬菜种植、销售及为本社成员提供技术、信息、农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第三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第三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除外),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本社的社员。第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公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公民死亡的;15(四)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踢成员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因有损害社区名誉的或违犯社区章程的等;第五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四章成员出资方式、出资额

3、第六条本社成员共13名。其中,农民成员12名,占成员总数92%。非农民成员1名,占成员总数8%。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205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为205万元人民币。第七条成员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出资比例:成员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张心升货币1202016.3.158.5张作轶货币202016.3.19.75齐冬梅货币102016.3.14.9张作林货币102016.3.14.9孙永银货币102016.3.14.915张心波货币102016.3.14.9张心汉货币102016.3.14.9张心斗货币1020

4、16.3.14.9张宝全货币12016.3.10.49张心德货币12016.3.10.49朱荣兵货币12016.3.10.49张心齐货币12016.3.10.49涂全啟货币12016.3.10.49社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职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15(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

5、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第十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不

6、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六)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利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5(一)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重的其他重大事项;(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五)对合并、分立、解算、清算作出决议;(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七)听取理

7、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八)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本社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口头)形式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全体成员。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十三十以上成员提议;(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三)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15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

8、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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