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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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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国家推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我院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地推进,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川办发〔2008〕1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435号《关于〈四川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批复》以及川人办发〔2009〕509号《四川省人
2、事厅〈关于对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医院实施细则》)。一、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和原则(一)凡纳入事业编制并与我院建立人事关系、在编在职的正式职工,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本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根据川人办〔2009〕168号文件精神:2006年7月1日至本次岗位申报之月期间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正式职工,可参加岗位申报竞聘,其任职时间计算至本人退休时为止,其退休费按国家规定重新计发。此项政策仅限于我院首次岗位聘用时执行。(二
3、)遵循按需设岗、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二、岗位类别设置医院岗位分为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我院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其中:医疗卫生、研究系列为主系列岗位,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为辅系列岗位。根据上级要求,主系列岗位设置数量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不设置三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特设岗位主要用于引进、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医院将单独设置报批。三、岗位等级设置、岗位数量与结构比例—7—医院本次岗位设置及
4、岗位聘用均以医院人员编制总数(含人员控制数)为基数进行设置。全院岗位总量为1862名,其中:设置管理岗位110个,占岗位总量的6%;专业技术岗位1530个,占岗位总量的82%;工勤技能岗位222个,占岗位总量的12%。医院将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一)管理岗位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医院规格为县处级,内设机构37个。管理岗位包括: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根据医院规格,医院管理岗位分为六个等级,即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5
5、—10级职员岗位。2、管理岗位设置数量与结构比例:医院设置管理岗位110个,其中:五级职员(正处级)2个,六级职员(副处级)6个,七至十级职员(科级及以下)102个。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负责人,按各自章程的规定配备。(二)专业技术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七个等级,即1—7级,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为1—4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为5—7级。(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8—10级。(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11—13级(其中
6、13级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分别由国家和省上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由卫生厅统一设置管理。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与结构比例:按《四川省卫生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我院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7—3.3:4.2:2.5,高级岗位中正高与副高之比为3:7,故我院设置高级岗位485个,中级岗位629个,初级岗位416个。(三)工勤技能岗位1、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岗位,按规定医院只设置技术工岗位。医院技术工岗位共分为四个等级,即技师、高级
7、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2—5级工勤技能岗位。原则上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设置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科室。2、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量与结构比例:医院设置技术工岗位222个,其中:工勤二级(技师5%)10个;工勤三级(高级工20%)43个;工勤四至五级(中、初级工75%)169个。(四)“双肩挑”岗位职员中担负领导职责的班子成员(含调研员)和内设机构的中层干部,若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以受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双岗、双责、双考核”
8、的管理办法。四、岗位任职条件(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任现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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