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ID:33097609

大小:112.5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9-02-20

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1页
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2页
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3页
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4页
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http://www.docin.com/smsp1982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质量管理,实现创建精品工程、确保部优、争创国优的总目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0年7月1日)、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6月1日)和有关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反映工程实体满足规定和隐含要求能力的

2、特性总和。本项目工程质量既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要求,又要满足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同时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第三条本项目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交工验收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第四条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基本原则是: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更多优秀文档尽在http://www.docin.com/smsp1982http

3、://www.docin.com/smsp1982第五条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报告制度参照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文件(附件2)执行,公路桥涵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报告制度参照交公路发〔1999〕90号文件(附件3)执行。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指挥部、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试验检测等参建单位。第二章质量保证体系第七条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负政府监督责任,指挥部对工程质量负管理

4、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整个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并担负现场管理责任,其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或服务负相应责任。第八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维护体系的完整,并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参加本项目建设的指挥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本

5、项目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九条湖北省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更多优秀文档尽在http://www.docin.com/smsp1982http://www.docin.com/smsp1982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资质配备各类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部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其部门负责人资质应满足合同规定,其他人员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三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施工单位还应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资质配备相应的专业工程师,配备1名专职质量管理员,施工队(

6、工区、作业队)配备至少1名兼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和兼职质量管理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三年及以上施工经验,熟悉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质检程序。当监理、施工单位(包括工区、作业队)、设代处的主要人员数量和资质或素质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监理、施工单位和设代处应按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更换或增加。第十条监理、施工单位分别建立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为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应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条件配备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简称省厅质监局)验收认可的临

7、时资质。当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或工程需要时,必须按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更换或增加人员或设备。第十一条监理、施工单位应成立测量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设备数量、性能应符合合同规定。非经指挥部同意,人员不得更换。当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施工单位必须按指挥部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监理单位必须按指挥部的指令增加人员和设备。施工单位测量组负责对本标段工程施工的全部测量工作,监理单位测量组负责对施工单位测量工作进行复测、抽检或验收。第十二条更多优秀文档尽在http://www.docin.com/smsp1982http:/

8、/www.docin.com/smsp1982为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转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各参建单位必须在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上给予保证。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任何人员、设备、设施更换、撤离都必须经高驻办同意,主要人员、设备还需报指挥部批准。当人员、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还应按指挥部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限期增加或整改。第十三条指挥部质量管理职责(一)根据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