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

ID:33095848

大小:66.8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20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_第1页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_第2页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_第3页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_第4页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术道德规范是学术研究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设良好的学术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人〔2002〕4号)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所有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的教职工。包括在编在岗、编外聘用和离退休人员等。(二)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在籍本、专科生。(三)以“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名义从事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员。第三条校学术委员

2、会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建设,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向校长办公会议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处理决定。第二章基本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6在科学研究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守如下学术道德规范:(一)在科学研究中,应认真检索相关文献,了解相关研究成果,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使用和介绍他人的学术

3、成果时,应如实说明;引用或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出处。(二)承担科学研究项目,应遵守协议,签订并认真执行任务合同,或者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制定的计划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须是项目实际研究人员,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程及结果承担责任。(三)发表、发布学术成果,应通过国际、国内正规学术渠道。如学术会议,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学术期刊,出版社,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等。(四)学术成果署名应实事求是。合作成果按对科研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有署名惯例或约定的除外)。任何合作成果在发表前,要经所有署名人审阅,责任作者要对学术成果负完全责任,署名人对本

4、人完成部分负责任。(五)学术成果评价应以学术价值、经济或社会效益为基本标准,不因利益冲突或人情关系做不符实际的评价。介绍、评价自己或他人的学术成果时,应充分掌握相关情况,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六)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成果报奖时,应确保学术经历、学术成果、专家鉴定、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6(七)应保密的科研成果,在发表和使用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八)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道德规范。第五条在科学研究中,不得有下列学术不端行为:(一)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学术成果或学术观点。(二)捏造学术结论,伪造、篡改自己或

5、他人的学术成果、调查(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三)在各类项目和成果申报中未经他人同意,自作主张,填报他人姓名和他人成果以及其他虚报和瞒报行为。(四)不如实填写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涂改或伪造已发表或出版学术成果的署名、专家鉴定验收意见、成果奖励证书、项目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五)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将应保密的学术事项对外泄漏。(六)未经项目负责人许可,将集体学术成果私自发表或故意藏匿、隐瞒重要学术成果或科学发现;未经合作者同意,以个人名义发表合作学术成果。(七)在未参与实质性工作的学术成果上署名;通过不正当手段,偷换署名或改

6、动署名顺序;未经被署名人同意而署其名。(八)重复发表自己的学术成果;通过非正常出版渠道,冒用、盗用、伪造书号等手段出版学术成果。(九)故意夸大学术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十)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6第三章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认定第六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应为实名举报,举报人直接向校科研处举报,并提交详细的书面材料。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接到举报后,立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查证,提出初步意见,并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汇报情况,决定是否立案。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或科研处成员如被举报,或与被举报人有近亲属关系,或有特

7、殊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举报人如有充分理由证明上述成员不宜参与调查,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可要求相关人员回避。第九条对于可能涉及学术不端的行为,校学术委员会予以立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临时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应与被举报人或举报人存在亲属等密切关系,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第十条临时工作小组的正式调查应分别听取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陈述,并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实认定,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延长调查时间。第十一条调查结束后,校学术委员会将书面调查报告送达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在书面调

8、查报告被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报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