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ID:33091138

大小:55.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2-2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_第1页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_第2页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_第3页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_第4页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二零零四年十月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规及中国柳州有色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新加坡国UNIONMET(SINGAPORE)PTE.LTD,中文名称:新加坡联合金属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04年10月15日在中国广西柳州市签订的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合同书,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特制订本合资公司章程。第二条合资公司名称:广西铟泰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ANGXIINTAITECHNOLOGYC

2、O.,LTD合资公司的住所为:柳州高新区高新一路科技工业苑四层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甲方:柳州有色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法定地址:柳州市白云路17号法定代表人:黄卫。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乙方:UNIONMET(SINGAPORE)PTE.LTD中文名称:新加坡联合金属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在新加坡登记注册法定地址:新加坡16号,哥烈码头,#33-02,新加坡049318法定代表人:ZengFuZu曾福祖。职务:董事长。国籍:新加坡。上述内容的任何变化均应及时通知合资

3、公司及另一方,否则,合资公司及另一方对因此引起的任何后果不负法律责任。第四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13第五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合营公司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促进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第七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从炼锌铅废渣中回收铟、锌、铁、锡、铅、

4、银、锗等有色金属(粉末金属除外)及其合金制造。第八条合营公司投产后形成铟10-15吨/年的生产规模,必须至少达到8吨/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85万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股本。第十条甲方出资额为55万元(折合6.65万美元),占总股本的10%。乙方出资额为59.85万美元,占总股本的90%。第十一条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及时如数缴清各自出资额。第十二条甲、乙方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十五日内,由合营公司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

5、报告。合资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三13十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调整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应征求另一方意见,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六条合营公司可以从国内外取得贷款,解决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和生产经营用的流动资金。任何一方事先未

6、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其在合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设立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债权。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七条合营公司的组建合同签订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八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三名。董事长一名,由乙方指任,副董事长一名,由甲方指任。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均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九条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包括:⒈本章程的修改;13⒉合营公司分立以及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

7、;⒊合营公司的解散或终止;⒋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的增加和股份的转让;⒌合营公司对其他经济组织的投资;⒍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附属机构;⒎合营公司年度税后利润的分配;⒏三项基金的提取;⒐重大的财务支出;⒑合营公司年度及长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发展计划;⒒由合营公司提供的任何担保或贷款;⒓合营公司的基本部门结构,包括管理人员职位的设立;⒔合营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⒕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报酬;⒖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的聘用;⒗合营公司提起的诉讼或仲裁;⒘合营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⒙其他需要由董事会决定的

8、事项。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⒈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⒉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⒊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⒋合营公司的分立及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13⒌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⒍一方或数方将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质押;⒎抵押合营公司的资产;⒏董事会认为需由与会董事一致通过的事项。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第二十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