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

ID:32984160

大小:657.00 KB

页数:90页

时间:2019-02-18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_第1页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_第2页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_第3页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_第4页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_第5页
资源描述: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及配套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DZFCG-2019001采购文件采购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一月89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一览表7一、投标人须知9二、采购文件11三、投标总则11四、签约19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20第四章服务项目协议29第五章附件(格式)40一投标文件格式47二唱标信封内容格式42三附件44附:评标细则6789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

2、绿化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及配套养护服务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89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及配套养护服务项目投标邀请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及配套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DZFCG-2019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QDZFCG-2019001)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

3、1月30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及配套养护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QDZFCG-2019001(三)采购类别:服务类(四)采购限价:人民币3160.477392万元(含方案咨询服务费30.213894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出(即大于)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报价值的将直接导致投标被否决。(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六)采购内容及用途: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及配套养护服务。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的全包干形式

4、。(详细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七)服务期:从发放中标通知书30日内签订合同,售后服务期:3个月(部分花卉为6个月,详见项目服务采购清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5、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89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宁公路绿化景观提升苗木采购及配套养护服务项目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只允许由两名成员组成。对于联合投标的,由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并根据《联合体工作协议》在合同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职责。联合体各方供应的货物均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若为联合体,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

6、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另一方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

7、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三、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8、;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