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

ID:32952352

大小:58.36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2-18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_第1页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_第2页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_第3页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_第4页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和美国比较和完善摘要听证制度自1998年引入我国以来,在实践中所暴露的诸多问题,使这一制度陷入困境、导致公众逐渐对其丧失了信心。在法律制度进行改善时,需大胆地把目光投向国外,借鉴并吸收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有益经验和教训。本文拟从对比分析中国与美国价格听证制度发展及现状,通过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提出些许对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改善建议。关键词价格听证行政程序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二十一世纪,我国致力于市场经济的建构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这些都对我国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中国法律

2、制度改革一个难得的契机。价格听证作为直接关系公众民生、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有力措施,对于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起着重要作用。一、中美价格听证制度的历史轨迹(一)我国的价格听证制度的历史发展。我国于199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价格听证制度。该法对价格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组织机关、听证会参加人、法律效力等作了原则性规定,为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建设和实践提供了基础框架。2001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

3、暂行办法》,此办法经修订并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该办法对听证的解释、适用范围、听证原则、听证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我国价格听证的实施提供了较完备的法律依据。因价格听证主要集中在如:交通景点票价、水电气收费、电信网络费率等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方面,所以自价格听证确立以来受到了全国公众的关注,而在各地召开的成千上万场听证会也证实了这点。但在实际中,价格听证会效果却与公众期待的价格听证会差距很大,往往听证会后的结果都是“涨价”,这让公众认为目前的价格听证制度只是在走过场、摆形式,在

4、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二)美国的价格听证制度的历史发展。美国听证制度又称为费率听证,法理源于美国“正当法律程序"(dueprocessoflaw)及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宪法修正案》第14条规定:“任何州不得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而具体的费率听证则始于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该法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行政听证程序,强调对于一切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事项都要经过听证程序。且在第553条、第556条和第5

5、57条规定了行政机构制定规章的正式听证程序:又被称为“审判式听证程序”,其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其“准司法化”,即行政机关仿照法院的审讯程序,进行提交证据和反询问证人的听证程序和非正式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法律极少强迫行政机关必须这样做,在听证方式上,行政机关可以选择它认为恰当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反驳意见。而后来,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上述两种程序的变通和结合的混合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在制定规章时采用通信、舆论评论、口头评论、会议评论以及听证等公众参与方式听取意见。上述的制度在美国行政立法实践中

6、及立法听证制度的设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当代中美价格听证制度的比较(一)启动价格听证程序。1、中国的启动价格听证程序。目前,中国的价格听证只能由定价机关(主管部门)提起,作为消费者并无权启动。该模式让政府部门和企业实质上主导了价格听证,使原本应当在听证关系中平等的消费者处于了附属地位,仅仅能对调价幅度进行选择。而参加人的产生方式也不透明,虽表明采取自主报名、随机选取、推荐等方式,但决定权还是在定价机关。定价机关一般不公布随机选取的规则,使得公众无从知晓参加人到底是如何选出来,且没有明确听证会参加人的标

7、准和条件及参加人数和人员构成比例,均使得实际听证效果也难以保障,导致“涨价会”频繁出现的。2、美国的启动价格听证程序。美国提起价格听证可由受规制企业或者消费者提出,而规制机构接受价格调整申请后进入立案便正式启动。当然,规制机构本身也可以作为主体启动程序。如受规制企业想提起价格听证,一方面须至少提前60天,另一方面还须刊登公告及告知公众获取详细信息的方式。在受理后到正式立案的这段时间,规制机构可自己调查受规制企业,也可委托其他机构调查。而若规制机构接受受规制企业申请,则登记并通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30天内提

8、出异议,再根据规则适用灵活处理、自动通过、召开听证会得出价格听证结论。(二)价格听证会前的程序。1、中国的价格听证会前程序。中国在这个阶段听证办法规定在听证会举行30日前公告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的具体报名办法、名额和产生方式;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公告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的时间。2、美国的价格听证会前程序。美国在此阶段规制机构至少提前60天公告,通知各利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