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防范机制选择监督还是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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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掏空防范机制选择:监督还是激励?赵国宇禹薇广东财经大学摘要:监督和激励是公司治理的两种基木手段,它们单独或交互发挥作用。以2011-2014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激励、监督两大机制的掏空抑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离不开高管的配合,高管是激励与监督的对彖;在只考虑单一治理机制时,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设监督效果较好,但不管是对高管还是董事会,也不论是薪酬激励还是股权激励,激励机制效果甚微;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较大的董事会规模甚至不利于抑制掏空;对于激励与监督机制的组合,高管薪酬激励

2、与董爭长不兼任总经理的监督组合、高管薪酬激励与董事会持股组合对掏空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关键词:掏空;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薪酬激励;股权激励;交互作用;作者简介:赵国宇(1972—),男,湖南邵阳人,博士,广东财经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作者简介:禹薇(1984—),女,湖南湘潭人,广东财经大学MPAcc教学秘书,研究方向:教育经济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掏空动机下大股东与高管合谋的形成机理及预警机制研究”(15BGL064)>问题的提出近年的研究表明,世界上大部分企业的股权不是分散的,而是呈

3、现高度集中的特点,东亚地区尤其突岀UL尽管代理问题一直是公司治理研究的核心,但研究重点己经从第一类代理问题转向第二类问题。为了形容大股东私自攫取上市公司利益并据为己有的行为,Johnsonetal•开创性地使用了“掏空”一词,并发现掏空行为的经济后果十分严重,掏空甚至成为1997-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也。为了减少或消除掏空的危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研究一直致力于探索如何设计有效的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岀于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公司治理中最先引入的是监督机制。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

4、离的情况下,作为股东利益的代表,董事会承担着监督经理人以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重要职责。现实中,董事会除了要承担包括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声誉、建立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以及为管理人员提供建议的服务职能外,还肩负监督经理的重要职责,包括评估公司绩效以及总经理的工作表现,以确保公司的成长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但实践表明,监督并没有完全解决中小股东利益保护问题,公司治理逐步把目光转向激励。薪酬激励是最先被提出来的激励机制,经理薪酬契约在促进公司绩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尽管高额薪酬能抑制公司冒险的盈余管理行为鸟1

5、,但从业绩角度看,薪酬激励的效果要区别对待。薪酬激励的短期激励效果明显,长期效果不佳,从而促使一种新的激励机制股权激励的出现。股权激励是一种解决代理问题的长效机制,更能够实现将管理层与股东利益进行趋同,从而提升公司价值£11。但股权激励制度设计的最初目的是用来解决第一类代理问题的,针对引起更加关注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如何通过监督与(或)激励以加强公司治理,最终实现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的目标,现有文献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从内部治理机制看,主要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管理层激励等童1。监督和激励都具有降低代

6、理成木的功能,是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的重要机制和制度安排,但是,这两种激励方式效果如何?哪一种机制更有效?两者是什么关系?进一步,在激励机制屮薪酬和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存在什么差异?对这些问题现有相关研究存在两方而的不足:其一,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的实际效果分别得到了经验检验,而两者实际效果比较的实证检验较少;其二,从研究内容看,现有文献大多只考虑了管理层激励机制或董事会监督机制的个别变量对掏空行为的抑制效果,却忽视了多种激励或监督的综合作用效果。基于此,本研究通过建立实证模型对包括董事会监督、管理层激励等一

7、系列变量与掏空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实证检验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掏空行为的防治效果,比较了两者的有效性,分析了两者的相互关系;第二,研究了激励方式与监督方式的组合对于防治掏空的效果问题。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监督或激励的对象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儿乎完全分离,即使控股股东也不直接参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公司内部事务完全处于职业经理人的管控之下,大股东的掏空动机必须通过公司管理层才能实现回,但大股东并不总能有效控制管理层,两者有时甚至存在控制权Z

8、争IZ1,因此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大股东只要取得控股地位就自然能够完成掏空行为,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必然离不开管理层的参与,即在掏空过程中可能存在两者合谋行为。控股大股东即使在没有管理层帮助的情况下也可能实现掏空行为,但其利益挖掘行为不可能瞒得过管理当局,如果管理层不替大股东保密,掏空就会遭到中小股东的强烈反对,其至直接引发法律制裁程序,在这种情况下,高管的作用仍然无可替代,高管被动式的合谋仍然存在。因此,提出假设:假设1: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离不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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