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试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试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法研02汲广林026994一.导语二.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历史沿革三.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概念及本质四.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构成要件与评价标准五.权利滥用的表现形态六.权利滥用的法律效果分析七.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功能八.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与诚信原则的关系考察九.权利滥用的立法体系及我国关于权利滥用的民法规定和修改建议十.结束语一.导语一种法律理念,一项法律原则,皆经由历史发展,实践检验而得以确立。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亦概莫能外。因此,从历史、制度的背景考察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民法发展,不仅有助于疏理我们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体例规范,更能进一步理解民法理念的演进。“文章合为时而著
2、”。当此民法典制定之际,深刻体味前人智慧升华的心路历程,或许有裨益于法律实践。二.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历史沿革立法的变迁往往有一个近似规律性的表现。一般首先是起源于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哲学思潮显现适时的理念学说,进而影响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的转折反思,于是法学说判例出现新的气象,或迟或早导致立法的相应变化。笔者拟遵上思路来考察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法律沿革。根据通说,一般认为大陆法系的权利滥用禁止原则渊源于古罗马的自然法理念。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法之极,恶之极”。我个人理解即蕴含着对法规范和法权利的限制性思想。罗马法中虽有“所有人行使自己之权利无论于何人皆非不法”的规定,但也同时从引水、
3、通行等相邻关系的角度作了一定限制。(见史尚宽《民法总论》)随着人类步入资本主义自由时代,罗马法中关于所有权绝对的思想迎合了从漫漫中世纪的禁锢中重生的人们,个人自由至上成为人们生活的信仰。《法国民法典》第544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的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便是这种张扬的写照。即使如此,法律也未忘记理性的限制性附后规定:“但法律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尽管当时的法律实践很少见到。“凡权利皆受限制,无不受限制的权利。”(王泽鉴)任何事物的绝对化必将产生反面的弊病。当社会连带主义的理论引起人们的重视之时,权利的社会性观念也变为现实。1855年法国科尔玛法院创立了禁止专为损害他人而行
4、使所有权的判例。自此,同类判例学说相继出现,形成法国判例法上的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从立法看,《德国民法典》或许是最早明确规定权利滥用禁止内容的。适应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德国《基本法》第14条首先规定了“所有权负有义务,行使所有权应同时服务于公共利益”。确立了权利社会化的思想。《德国民法典》的226条“权利的形使不得以损害他人为目的。”通常被认为是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首次真正亮相。此后《瑞士民典>2条”显系滥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意大利民法典>833条”所有权人不得从事旨在损害或者骚扰他人的活动.”,<日本民法典>总则第一条”不许滥用权利.”1922年苏联民法典第一条,1964年
5、捷克民法典第七项原则,波兰民法典第五条也一脉相承分别结合国情,作出旨意近似的限权规定.权利滥用禁止原则成为近代民法的重要原则.就英美法系而言,史尚宽先生在<民法总论>中认为无权利滥用法理.王利明教授亦持此观点.(<民商法研究>第一辑)但也有人认为”权利滥用在普通法中始于衡平法观念”(王先林<法学家>2001)为此,前去请教何美欢教授,没有得到明确的结果.此处仅从法理谈一点个人想法.由于英美法系无所有权绝对观念,其财产权理念是源于日尔曼法的团体全利思想.即同一物上可存在多个财产权并行不悖.未有像大陆法系之明确的权利滥用禁止法理是可以理解的.但从身份到契约的演变,身份滥用与权利交错,不
6、可能不出现利害冲突.各种并存的权利的界限亦需要衡平.由此推知,禁滥用求平衡的观念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三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含义与本质权利滥用的含义,专家学者见仁见智,角度略有不同,但实质是相同的.笔者将之分类如下:有从权利本旨或目的的违反角度定义.郑玉波先生认为”权利人行使权利违反权利之本旨,法律乃加以禁止之谓”权利滥用禁止.大陆学者郭明瑞,法国学者约瑟朗德也持相似意见.有从权利运用的主观恶意立场概括的.马俊驹认为”加害他人为目的地行为”乃是权利滥用.(<现代民法学>).另外<德国民法典>也是如此立法的.还有从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立论权利滥用的.李双元<比较民法学>中认为”权利滥用原则乃
7、诚信原则的衍生原则.”徐国栋则说”权利滥用原则是诚信原则的反面规范,具体化规定.”尚有王泽鉴亦有类似表达.对此,我无力做评论.只谈一点个人想法.首先,我认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是一种包含社会道德基础内容的法律义务.即从法律上肯定了私权的社会性.其次,该义务的要求是权利行使目的与方式的正当性.第三,作为一种总则性义务及于全部民事权利,是主客观统一的利益均衡原则.关于权利滥用禁止原则的本质,徐国栋先生认为”旨在平衡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均衡.”.揭示了该原则利益调和的思想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