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当前形势下我行信贷投放的指导意见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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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形势下我行信贷投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总行风险管理部近期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控制货币信贷增长,加强土地管理,控制新开工项目,遏制某些行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这些举措将对银行信贷业务产生较大影响。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货币政策、利率汇率市场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何在新的宏观经济形势下进行合理的信贷投放,成为各家银行关注的焦点,因此,为加强对全行信贷投向的指导,特制定我行在当前形势下信贷投放指导意见。一、近期信贷投放的总体指导原则我行在当前形势下信贷投放的指导

2、性要求是“以存定贷、有收有放、结构调整、稳步增长。”“以存定贷”,是指各分行应按总行的要求控制存贷比率,禁止不顾分行负债状况而盲目营销资产业务;“有收有放”是指贷款不应停止发放,保持我行信贷业务的正常进行,正常的贷款收放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结构调整、稳步增长”是指我行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要继续进行信贷结构的调整,根据银监会的指导性意见,贷款应向煤炭、电力、石油、运输、供水等结构性紧缺的公共设施、有偿还能力的基础设施项目倾斜,对于属于国家宏观调控行业中限制类的企业要坚决退出,对那些技术含量低,不

3、符合行业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特别是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要进行清理,对于技术含量高,符合行业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可以继续给予支持,以保持我行信贷资产规模的稳定和理性增长。二、近期信贷投放的具体要求(一)各分行发放贷款时,要严格执行目前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要求,如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5、会展中心、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型购物中心、大学城、无项目现金流的市政基础设施等明令调控清理的项目,禁止各行对其进行资产业务营销;对相应行业客户的融资项目要符合行业资本金要求,对钢铁

4、、水泥、电解铝、纺织等要从紧掌握的行业和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行制度执行。(二)对于已经我行内部审批同意、但尚未对外签约的授信业务,要严格审查其是否符合新的政策调控要求,若不符合新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坚决不予签约、发放;若客户所在行业今后的发展形势不明朗的,要暂缓签约、发放;对于符合政策调控要求的,应根据新的形势要求重新考虑担保、利率、期限等授信条件和授信方案。(三)对于已与客户签约、依据合同规定应发放的授信业务,应遵循多笔发放、分次到期的原则

5、,随时跟踪企业变化情况;应尽量采用少放或部分发放的形式,避免企业一次性用足我行授信额度,控制我行对单个客户的授信总量,以应对今后形势的变化。(四)对于集团关联授信,根据银监局指示,要集中力量控制贷款风险集中度和关联企业的关联贷款风险,现重申以下控制原则:1、严格控制对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授信业务,特别是对于转制改制、扩张迅速、行业跨度大、地域跨度大、下属公司众多、从事资本运作的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要谨慎进入;2、各分行在对一个集团内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授信时,必须对整个集团的经营情况和投资关系进行重点分析,

6、对已授信企业进行集团授信,合并管理;实行集团授信管理后,总行授予分行对单个集团客户授信的审批权限为分行基准授权单位(A-B级信用等级)的2倍(含集团内所有企业),替代原对单个企业的审批权限。3、对集团客户和关联企业的授信业务要加强担保要求,提高抵押贷款比例,要做到“看得见、摸得着和押得住”,减少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的比重,严格限制集团企业内部互保。54、对集团的授信要针对主营业务突出、现金流充裕的实体型企业,授信额度要与其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销售收入规模相适应,我行授信业务必须明确实际资金用途,防止被关

7、联企业挪用。5、原则上不对无主营业务、仅行使管理并表职能或从事资本运作的集团控股公司授信,现在已有的要逐步压缩或向实体企业转移。6、在进行集团企业授信时,若未对集团整体状况调查清楚、造成我行过度授信和资产损失的,必须追究调查人员责任;7、对某些不良资质的集团授信客户,总行将建立禁入名单制度,对全行进行窗口指导;对某些集团授信客户,总行将下发专题的授信指引和要求。8、分行应对现有的集团授信客户要根据以上原则梳理,对授信总量过大的应采取压缩、追加抵押等政策进行处理。(五)关于多头授信业务,提出以下控制原则

8、:1、分行之间的现有多头授信业务由总行根据属地管理优先原则进行清理,其次根据分行的风险控制能力、综合效益等原则进行清理。2、分行之间新增多头授信业务一律上报总行审批。3、分行在进行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时,无论主观、客观原因未能发现我行其他分行已有贷款,而对该户企业进行多头信贷融资的,必须追究调查人员责任。(六)关于异地授信业务,2004年信贷授权书已将分行异地业务权限上收,在此重申以下控制原则:1、现有异地授信必须压缩,2004年3月31日有余额的跨省异地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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