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

ID:32886270

大小:455.63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2-17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_第1页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_第2页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_第3页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_第4页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45卷第1期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1月Vol.45No.1JournalofSouthwest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Jan.,2019DOI:10.13718/j.cnki.xdsk.2019.01.002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中的程序与实质刘明(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市300350)摘要:西方主流民主模式是选举民主,其核心是“一人一票”的公平程序。20世纪后期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则强调民主过程中的辩论、反思、公共利益等实质要求,将民主合法性

2、的讨论集中在了民主协商的程序要求和实质要求当中。在这一问题上,哈贝马斯将民主协商的合法性完全置于理想的协商程序当中;罗尔斯则认为,理想的协商程序所确立的原则构成了协商民主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但协商过程中的实质要求和协商结果同样构成民主合法性的检验标准。新近的某些协商民主论者则结合现实的制度和经验进一步丰富了协商民主合法性的讨论。理清不同主张之间的异同,有利于理解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逻辑演进、核心观念和最新进展,进而有助于理解西方协商民主同我国协商民主的差异和存在的缺陷。关键词:协商民主;民主合法性;程序要求

3、;实质要求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841(2019)01-0012-09西方选举民主的合法性主要依赖于聚合式的选举程序。但考虑到多元主义的限制等因素,这类聚合式的选举民主存在诸多缺陷。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聚合式民主的不足。在批判性地考察主要协商民主论者的相关主张基础之上,本文认为,纯粹的公平程序不足以保证民主合法性,协商民主的合法性还应考虑民主社会的实质要求。公共利益的限制、合理多元主义的限制以及民主结果的合理性等因素都构成民主合法性的基础,民主制度中的

4、这些实质性要求,正是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同西方民主实践的差异所在,也是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优势所在。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与民主集中的统一,即体现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个人利益,又体现了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与西方民主过于强调程序的民主制度不同,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通过平衡民主程序与民主实质而较好地实现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协调。一、聚合式民主的公平程序及其局限20世纪后半叶兴起的协商民主理论是在批判自由主义聚合式民主的基础上出现的。聚合式民主认为,不管投票的结果为何,“一

5、人一票、票票等值”的纯粹民主程序完全确保了民主的合法性,因此,民主合法性独立于任何实质性的约束和选举结果。聚合式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出现于欧美的17、18世纪,当代的社会选择理论家对聚合式民主的程序进行了完善。社会选择理论虽然对“一人一票”的民主机制提出了众多的批评,但在主张将个人偏好与利益[1]聚合为“社会结果”(socialoutcomes)方面,是与“一人一票”的民主机制具有一致性的。具体地说,在聚合式民主机制中,社会选择理论家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条件以确保程序性的平等:第一,收稿日期:2017-05

6、-24作者简介:刘明,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讲师。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人权问题研究”(16CZX057),项目负责人:刘明。“无限制性”的约束,即聚合程序本身不能事先筛选选民的偏好与主张,选民的偏好与利益要求必须能够“无限制地”进入聚合程序中;第二,聚合程序必须确保相关选民都有机会参与到投票过程中;第三,“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确定了聚合式投票程序所具有的最为根本的特征,即它赋予每一个人在影响政治结果方面以平等的权重;第四,匿名机制也是一种平等对待选民的聚

7、合程序,即聚合程序不会因为某些选民更富有、更具权力、资源等而区别对待他们,即通过匿名的方式,排除了权力结构、财富结构、知识结构等社会文化因素对聚合结果的影响。除了以上特征之外,聚合式民主同协商民主的一个根本不同是“排除真理”。即聚合程序应该公平地对待各种可选择的方案,具体地说,这一要求可被理解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都应该能够进入到聚合程序之中,而不会为了排除那些所谓“不合理”的方案而对各种方案的合理程度进行事先排序;另一方面,聚合程序必须确保结果上的中立性,即一旦按照某些公认的程序性标

8、准———如“多数原则”———将某一方案选作公共方案,那么该方案就应该被视为是合法的,即便其他方案在认知的意义上较之该方案更为合理,也是如此。聚合程序的中立性要求表明,在纯粹形式的投票程序中,真理性问题是被极度淡化、甚至被排除的。在协商民主理论家看来,聚合式民主的公平程序存在众多的不足。第一,这种程序没有关注那些进入程序的原初偏好,而一种更合理的情况应该关注偏好的构成与质量;第二,通过将政治平等视作是平等权力方面的制度性要求,这种简单化的理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