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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作業程序編號:004008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日期:20090505版次:1.0頁次:14/14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文件名稱: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文件編號:004008制訂部門:技正版本:1.0制訂日期:2009年5月5日修訂紀錄修訂日期現行版本/次發行日期修訂頁次修訂內容摘要備註:4e274823d398e48a981b512f2a41eafd.doc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作業程序編號:004008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日期:20090505版次:1.0頁次:14/14國立
2、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教授休假研究申請作業程序一、目的為提昇學術水準、鼓勵教授充實新知,規劃休假研究,特訂定本要點。二、依據法令:本校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如附件004008-01)三、範圍(一)本作業程序所稱教授,係指編制內專任教授;所稱休假研究係指利用休假專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二)教授最近三年內有學術著作出版或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性刊物發表論文、成績優良,並連續在公立大學校院任滿專任教授七學期以上者,得休假研究一學期;任滿專任教授七年以上者,得休假研究一學年,並得以學期為單位分段休假。四、申請與參考
3、表格:教授休假研究申請表(如附件004008-02)、教授休假研究計畫書(如附件004008-03)、教授休假研究清冊(如附件004008-04)、教授休假研究書面報告封面(如附件004008-05)、休假研究報告公開方式聲明書(如附件004008-06)、教授休假究預定表(如附件004008-07)。五、申辦時間:每年3〜4月六、注意事項:(一)本所可休假人數,除依該實施要點第5點「每學期不得超過該單位教授員額百分之十五」規定外,為免影響教學,於同一時間內,教師休假研究、國內外進修(研究、講學)及借調
4、服務等合計人數,仍受本校88年5月14日校人9935號函「以不超過教師人數(不含助教)百分之十六為原則」之限制。。(二)休假服務年資之計算,如有借調、留職留(停)薪、停聘、擴大延攬教師、客座教授、上次申請休假保留之服務年資等情形,應注意扣除或併計之規定。(三)休假研究期滿返校服務者,應於返校3個月內就從事之學術研究提出書面報告及休假研究報告公開方式聲明書,未提者或所提報告與原計畫不符者不得再申請休假研究。七、作業內容作業流程如圖1。4e274823d398e48a981b512f2a41eafd.doc
5、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作業程序編號:004008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日期:20090505版次:1.0頁次:14/14<<作業流程>>收到校方來文↓E-mail轉知教師,將教授累計服務學期數排序,擬定教師休假預定表↓將擬申請休假教授之預定休假時段,提所務會談報告或討論,確定休假時段↓請擬休假教授填寫申請表與計畫書,提出休假研究計畫↓所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承辦人員填寫教授休假研究清冊↓所長核章後,送學院彙辦↓由學院彙送人事室↓人事室審核↓本校行政會議審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核定 ↓教授休假↓教師休假研究
6、期滿後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提所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 ↓書面報告暨研究報告公開方式聲明書,送院校核備 圖1教授休假研究申請作業流程4e274823d398e48a981b512f2a41eafd.doc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作業程序編號:004008教授休假研究申請日期:20090505版次:1.0頁次:14/14004008-01教授休假研究申請-附件1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國立臺灣大學教授休假研究實施要點本校89年6月3日8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通過 本校91年3
7、月16日9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通本校96年3月24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通 一、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學術水準、鼓勵教授充實新知,特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所稱教授,係指編制內專任教授;所稱休假研究係指利用休假專職從事學術研究工作。三、教授最近三年內有學術著作出版或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性刊物發表論文、成績優良,並連續在公立大學校院任滿專任教授七學期以上者,得休假研究一學期;任滿專任教授七年以上者,得休假研究一學年,並得以學期為單位分段休假。四、申請休假研究之服務年
8、資除連續任滿七學期、七年外,其他情形以下列方式計算:(一)申請休假研究前經本校核准留職停薪或停聘期間之年資不予計算。但經本校核准借調其他機關(構)服務累計未逾四年,並返校授課且未支鐘點費者,得予折半併計服務年資。借調累計逾四年者,其超過之部分,應予扣除。(二)申請休假研究前經本校核准帶職帶薪在國內外進修、考察、講學、研究,核准期間累計逾半年者,其超過半年之部分,應予扣除;一個月以內及寒暑假期間之帶職帶薪不予列入累計,但一個月以上或跨越暑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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