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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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担保业规范发展,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四川境内设立或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四川省中小企业局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担保机构的指导、服务、监管。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是所属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第四条担保机构发展的指导原则是: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策性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提供担保与提升信

2、用相结合;行业自律与适度竞争相结合;分类指导与扶优限劣相结合。第五条担保机构应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控制风险。服务对象应主要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六条设立、变更跨省区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由省中小企业局初审后上报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经批准的,担保机构持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方可经营。-10-跨省区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根据需要调整区域范围、业务范围、机构撤销、分立或合并事项须报原审批部

3、门批准。设立、变更在省内业务范围或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七条设立、变更与终止由政府出资或政府参与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6〕82号)要求,向同级主管财政部门申办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和注销登记。第八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企业〔2005〕125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4、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川办函〔2006〕18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设立担保机构必须具备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一)跨省区开展担保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在省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三)在市(州)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四)会员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随意抽走和挪用。第九条除满足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外,设立担保机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中货币资本不低于80%;(三)有符合担保机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

5、担保从业人员;-10-(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五)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从事融资类担保、再担保和非融资类担保及其他经核准的融资服务业务;(六)具备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条申请设立跨省区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向初审或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申请报告;(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筹建方案;(三)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四)拟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内部部门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五)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六)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七)发起人近三年有关经营业绩

6、、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的报告;(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十一条 审批跨省区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程序。(一)申报设立跨省区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向省中小企业局提出申请,由省中小企业局负责初审;(二)省中小企业局自受理之日起材料齐全的六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设立的担保机构,按国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其中跨省区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担保机构还应按照本办法申请核准。第十三条-10-担保机构解散或依法破产,应持审慎原则。对于完全丧失代偿、清偿能力的担保机

7、构,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依法履行相应破产程序。第三章担保备案第十四条 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应按《四川省中小企业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企发〔2006〕1号)规定,在办理完登记注册手续后一个月内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五条 备案实行属地化管理,在市州内设立的担保机构,应在所在市州备案管理机关备案;省级或跨市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担保机构,和省外担保机构在川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应直接在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备案。《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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