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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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交监察发〔2012〕230号)、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清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中央、交通运输部和我省关于深入推进工程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合

2、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完善管理制度,着力解决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维护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促进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二、清理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2011年1月1日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三、清理内容13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3、清理内容是:(一)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二)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三)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四、清理方法项目排查要围绕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四方建设主体展开,认真做到“五查”,即查企业资质、查工程合同、查资料台账、查现场管理、查资金流向。要讲究工作方法,通过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现场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项目参建单位

4、人员等是否与中标单位相符,核查中标单位和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之间有无合法的人事及社保关系,与现场施工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发现和认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要全面清理违规问题,不仅要清理挂靠借用资质投标问题,更要清理纠正为了获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的问题,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或单位监管不力和失职渎职的问题。13五、组织分工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由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工程治理办)负责综合协调,由项目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5、(一)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负责辖区内除厅属单位投资建设以外的其它高速公路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二)厅公路局负责全省普通干线公路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配合。(三)厅航务局负责全省水运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配合。(四)厅高管局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五)收费还贷中心负责其所属高速公路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六)交通投资集团负责其所属高速公路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六、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自2012年6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项

6、目排查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6月下旬成立专项清理工作组。工作组要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内部精干力量组成,并明确一名联络人。工作组成立后要尽快13摸清项目底数,制定清理工作计划,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排查过程中,各工作组要组织工程项目认真填写《河南省清理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项目排查表》(附件1)。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和部门要形成书面排查报告,连同所排查项目的排查表一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厅工程治理办。(二)纠正处理阶段(8月中旬至8月下旬)各单位和部门对排查

7、中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要按照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取消中标资格、降低信用等级、列入“黑名单”等处罚。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出河南交通建设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单位和部门要于2012年8月30日前将纠正处理结果或建议报厅工程治理办。(三)总结提高阶段(9

8、月上旬至9月中旬)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总结清理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工作规律,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治本措施,巩固专项清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工程治理工作深入深化。各单位和部门务必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及专项清理汇总统计表(附件2)报厅工程治理办(联系电话:0371-87166651)。13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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