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0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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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济南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济南市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姓名、证照号码如下:股东(名称)姓名证照号码第五章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姓名(

2、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比例出资吋间如下: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3、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岀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行使职权。笫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万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第十一条股

4、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笫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主持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口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对本章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

5、东通过;但是対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的档案材料予以保存。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6、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

7、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他人召集的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务。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应当对行使本章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权的事项作岀的决定承担责任。执行董事的决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执行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公司设立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8、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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