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815874
大小:53.2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2-16
《[教学研究]《关于发布201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厦建筑(2012)48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贯彻执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发布201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厦建筑(2012)48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04)厦建招监〔2012〕1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施工招标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发布201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厦建筑〔2012〕48号)精神,2012年5月1日起(含当日)发布施工招标公告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并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投标人在2011年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必须为B
2、B+及以上级别。上述内容请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二、根据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启用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的通知》(厦建筑〔2012〕47号)精神,自2012年5月1日起启用“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请各有关单位在招标、投标、办理中标备案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操作办理。该文件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主要要求如下:1、“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以下称为“新系统”)启用后,目前正在使用的“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以下称为“旧系统”)仍将继续作为查询及工程招标评标使用,直至新旧系统完成过渡。2、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或承接工程业务的施工企业,其企业资质
3、及项目管理人员须已在“新系统”或者“旧系统”中备案,且人员拟派的岗位须与系统中已备案的岗位一致。3、招标或发包工程进行资格审查时,对于项目管理人员的在建工程情况,应在“新系统”和“旧系统”同时查询确认,在“新系统”或者“旧系统”已登记在建项目的人员均视为已有在建项目。4、启用“新系统”后承接的工程项目,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登记、核销及变更应按照《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2011〕87号)的有关规定,在“新系统”中进行办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时,应将中标人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一并在新系统中登
4、记报送。三、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闽建筑[2012]9号)精神,我省调整了安装、市政、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安装、市政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闽建筑[2012]9号规定的标准计取。特此通知。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二0—二年五月八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