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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22
《关于《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换(发)证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泰姜建管发〔2016〕9号关于《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换(发)证的通知 各建筑企业: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建设,建立建筑企业信用档案,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考核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6年《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换(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对象凡我区建筑企业和进泰建筑企业,均须建立信用档案,进行核验换(发)证。二
2、、换证工作要求(一)时间要求:申报时间:2016年3月6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办理将受到处罚(新成立企业除外)。(二)办理流程:1.申报:企业用加密锁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网”(http://218.90.206.63/)---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选“建管处相关申报”---“信用手册申报”(或“建立信用档案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企业必须勾选相关在泰人员)---申报。2.审核:由泰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统一审核、打印、盖章。3.发证:本地企业在3月下旬到区建管局窗口统一领取;进泰企业经审核后,凭单位介绍信在规定
3、时间内直接到市建管处领取。其中:省外企业必须持江苏省住建厅发放的《信用手册》。(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换发新证1.对上一年度在本辖区内发生严重违法法规行为或在办理《手册》时弄虚作假的企业,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不得发放《手册》。2.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予换发新证;3.在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市级信用平台”)信息登记未达标的企业,不予换发新证。三、几点说明1.《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与“市级信用平台”信息登记工作结合,利用“市级信用平台”建立《手册》电子版,通过“二微码”扫描
4、,可以实时读取企业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信息以及不良记录。2.结合资质换证要求,本次发放的《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信用档案)》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换证结束后,“市级信用平台”将按新资质标准的序列和类别进行更新。对资质换证成功的将《信用手册》延期到2016年12月31日(到时另行通知)。3.对于建筑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并将不良行为及时录入“市级信用平台”。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检查监督。4.对未按规定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手册)的企业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5、40条以及“泰州市建筑工程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予以警告、罚款。建管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0523-88816489。 泰州市姜堰区建筑工程管理局2016年3月4日泰州市姜堰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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