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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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参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2.国务院印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若干规定》3.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4.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5.《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皖教科〔2016〕3号)6.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和加强卫生与健康科

2、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06-240皖卫科教〔2017〕28号1.安徽财经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试行)2.郑州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暂行办法3.安徽工业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规定4.安徽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让和许可管理细则5.重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试行)6.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7.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皖医专〔2016〕149号)8.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皖医专〔2016〕187号)9.安徽

3、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经费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皖医专〔2017〕18号)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转让和许可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是指我校教职工

4、在执行学校工作任务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学术作品、技术秘密等技术、工艺、方法、产品。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移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第五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应当尊重市场

5、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益,承担风险。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让和许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让和许可合同的审批、报批及签署。校内其它各部门一律不得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第七条财务处负责转移转化收入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收入分配。总务处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和处置学校以技术入股方式所形成及衍生的资产。第八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队伍

6、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第九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研管理办公室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四)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五)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第十条科研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分管校长批准,重大项目须

7、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在校内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科研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学校将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异议属实,则予以更正。第十一条学校鼓励个人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第三章技术权益第十二条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应当以合同形式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办理:(一)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学校所有;(二)在合作转化中产生新的发

8、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合作方共有;(三)对合作转化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权力,但须经合作各方同意。第十三条学校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作方应当就保守技术秘密签订协议,当事人不得违反协议或者违反权力人有关保守技术秘密的要求擅自披露、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成果。技术交易管理机构或者中介机构在为我校从事技术代理或者服务中,对知悉的有关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四章收益分配第十四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取得的收益一律进入学校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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